第十一章 会咬人的狗不叫(1 / 2)
更新时间2008-9-4 7:48:20 字数:2656
魏巍的大山看上去并不太高,可爬了好久还是像在原地一样,离山顶的距离还是没有改变一般。一直到了中午,清风才登上大山之巅。
山下遥远的L市,这时望去就如同一块块积木搭成的一般,显得非常的渺小。高度,让人的眼界开阔,也让人感觉到自己的高大,仿佛站立在众生之巅。
天际,一条蜿蜒的玉带幽转而来,紧贴着L市的身体,又婉转的伸向另一边的天际,那便是养育了无数华夏儿女的长江。
山的高度和眼前的开阔,让清风的心也跟着开阔起来,禁不住的振臂高呼起来,“呵——”
进入L市,天已经黑了下来,清风只得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两个多月来未进人间烟火的清风,在旅馆餐厅里吃着简简单单的米饭和几道素菜,也让他感觉美味无比。
“看那人的头发,是白色的,不会是染的吧!”
就餐的旅客不时的瞟一眼清风的白发,轻声的议论着。
看来得找顶帽子戴上,不然我成珍惜动物了!清风苦笑摇头,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议论,但那苍苍白发也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了。
清风突然发现,餐厅的角落里有几双眼睛一直打量着自己,眼神中透露出的凌厉气势绝不是平常人所应该有的。
当清风望向打量自己的那几个人时,那桌上的两男一女赶忙低头吃菜喝酒,装作若无其事一般。
几人的年龄二十出头的样子,那两个男子长得俊秀魁梧,女的也是英姿飒飒,眉宇间流露出巾帼不让须眉的气质。
清风一眼便看出几人具是练家子,不过从他们脸上不经意间露出的神情,隐约显现出一股正气,让清风知道这几人并不是江湖肖小。
“一定又是什么世家的子弟。”清风朝几人微微一笑,起身便向门外走去,既然已经来到L市,不去逛逛那闻名已久的L市夜市,不是太可惜了么。
因为L市是邻江城市,夜市以吃为主,林林总总的摊位铺满街道的两边,美味的江鲜成为了各种摊位的主打菜肴。每个摊位上,三五成群的食客吃着江鲜,喝着啤酒,聊天斗酒划拳,好不热闹。
清风并不是为了吃才来,他只是悠闲的逛着,领略这江滨城市的别样风情。
突然一个意外的发现,让清风那已经如同止水的心疯狂的跳动起来,便是那条矮矮胖胖的狗——臧国犬。
臧国犬本是武田德兴的一条狗,武田德兴消失以后,他也失去了踪迹。如今却在这L市见到他,怎么能不让清风兴奋,跟着他极有可能找到武田德兴。
清风的外形已经改变很多,皮肤黝黑而体型强壮,头上还戴着一个鸭舌帽,把那一头白发尽数盘在了帽子里。臧国犬迎面走过居然都没有认出他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清风兴奋不已,那紧握的拳头不自主的颤抖起来。其实,每天萦绕在清风脑海最深处的,便是对明月无尽的怀念,还有就是对武田德兴那无尽的仇恨。
清风紧紧跟在臧国犬的后面,他的跟踪技巧就是一百个臧国犬也不可能发现。只见臧国犬沿着七拐八拐的街道,来到一家高级夜总会,只是对夜总会门口的服务生亮了一下手中的某个物件,便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先生!请出示会员卡!”服务生拦住了欲进入了夜总会的清风。
“会员卡?”
“我们这里是高级会所,专门为会员服务的,不是会员是不允许进去的。您请回吧!”
见清风不是会员,那服务生打出一个请离开的手势,回答时的语气已经明显不同,虽然话语听上去没什么,但他那傲慢的模样已经表露无遗,眼角眉梢尽是对清风的不屑,标准的奴才嘴脸。
硬闯,清风却怕打草惊蛇,惊跑了仇人。围着这家夜总会转了一圈,清风发现这夜总会除了大门,其余的门窗都是封闭的。无奈,清风只得站在夜总会马路对面的阴暗角落里,静静的守候着。
大概一盏茶的工夫,一辆加长的面包车停在了夜总会的门口,堪堪挡住了清风的视线。清风快速的移动身形,刚刚撇开挡住视线的面包车时,就看见那臧国犬从夜总会走了出来,鬼头鬼脑的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没有被任何可疑人物发现时,对着身后挥了挥手。
只见从夜总会出来几个大汉,或抬或扛的把几个长型大包裹扔到了面包车上。两个大汉随着臧国犬刚上了面包车,那面包车便绝尘而去。
清风展开身形,拔腿便向面包车追去。为了不被发现,清风始终与面包车保持着五十米的距离,更利用夜色和街道两侧的阴影,紧紧尾随其后。
面包车开出了L市,向着跨越长江两岸的大桥方向驰去,尾随其后的清风奔跑的气定神闲,没有一点疲劳的样子,看来这两个月的艰辛跋涉对他的体力锻炼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面包车并没有上大桥,在引桥不到便转向往江堤开去。江堤两侧光秃秃的没有任何物件,好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