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西汉皇朝的盛极而衰 (1)(7 / 11)
女婿是皇帝,长乐宫这块禁地简直是她霍家的后花园。
此时,宣帝开始亲理朝政。他首先任命御史大夫魏相为给事中,调整了霍氏亲信的职位,暗中削夺了他们的实权。汉宣帝给了霍禹一个荣誉性的大司马,却收了他右将军的兵权;对于霍光女婿范明友,只让他干光禄勋,却收了他度辽将军的印信;霍光第二个女婿赵平的骑都尉的兵权也给收了。总之,凡是以前被霍家把持的军权全都交给许皇后还有他外婆史家的亲信掌握。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似乎每一位皇帝都要经历一次“鸿门宴”。眼看着大权旁落,霍家人开始有了危机感,与其让皇上灭掉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于是他们计划利用上官太后设宴的机会,将丞相魏相、平恩侯许广汉等召来,再让范明友、邓广汉等人假借太后的旨意将他们处斩,然后废掉皇帝,立霍禹为帝。幸运的是,这个计划还没实施就被人告发了。霍山、霍云、范明友等畏罪自杀,霍显、霍禹、邓广汉等被缉拿入狱。最终,霍禹因谋反罪被腰斩,霍显及霍氏家族的其他成员也被斩首弃市。霍氏家族受到牵连被定罪的人数达千人。
霍氏家族当中,只有皇后霍成君没有被杀,而是被废黜,移居昭台宫,十几年后,又被移往云林馆,最终自杀而死。霍氏从此退出汉朝历史舞台。
汉宣帝与昭宣中兴
虽然铲除了霍氏家族的所有势力,但汉宣帝并不否定霍光对大汉朝廷所作出的贡献,称霍光“功如萧何”,并继续执行霍光在任时提出的治国路线。
汉宣帝年轻时曾外出游学,对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的生活比较了解,根据他对当时民情的了解,认为要让百姓安居乐业,最重要的是吏治的好坏。汉代的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郡国守相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所以,汉宣帝对郡守的选任十分慎重,每一年朝廷任命刺史、郡守时,都要亲自过问。
汉宣帝不仅对吏治的选拔工作很用心,对其工作质量也很在意。他要求这些新任的刺史、郡守写出任期责任状,以便以后对他们的政绩进行考核,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循名责实”。他还制定了一套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多次下诏对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一听事制度,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国,对官员的工作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信赏必罚。他颁布诏令说:“有功不赏,有罪不课,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这套政策的实施奖励了一大批政绩突出的官员,有的公开表扬,增秩赐金,有的封爵关内侯,还有的直接升任九卿或三公。对那些不称职或有罪的官吏,则严惩不贷。
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工作认真负责的“吏治”被选拔出来,还有许多官吏是由低级郡吏察廉晋升而来。这些良吏执法公平,恩威并施,一致受到百姓的好评。
在人才选拔方面,宣帝继续推行武帝开创的举孝廉制度,大力推行德化与赏罚引导并举,教化百姓,尤其注重对百姓孝道观念的培养。“霸王道杂之”是宣帝的治国思想的简要概括,意指王道和霸道兼用,礼法并重,绝不单是柔仁好儒,反映了宣帝敢于突破陈规,博采众长,励精图治寻找治国道路的精神。
汉宣帝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对于有功劳的官吏,他向来都表现得很大方,一点也不吝啬。有一年,胶东相王成安抚流民有功,宣帝又是奖励财物又是封侯;后来,颍川太守有政绩,也是又奖励财物又封侯,就连身边的其他官员们也跟着沾了光。但是对于犯了事儿的官吏,不论职位高低,他都决不姑息,毕竟汉宣帝从民间长大,深知百姓疾苦。
据说,为了打击官员的贪腐和豪强现象,他提倡严厉执法,大司农田延年在尊立汉宣帝时,“以决疑定策”被封为阳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圹,趁雇佣牛车运沙之机,贪污账款三千万而被告发。有大臣为他说情,认为“春秋之义,以功覆过”,但汉宣帝没有同意,派使者抓了田延年去受审,准备重罚,结果田延年畏罪自杀。
汉宣帝虽然执法严厉,但为政宽简。由于汉武帝时多用酷法,以致奸吏玩弄法律条文,钻法律空子,操纵百姓生死,使很多人平白遭受了牢狱之灾。汉宣帝首先废除了武帝时的许多酷法,接着平理冤狱,甚至亲自参加了一些案件的审理。
公元前67年,增设四名廷尉平,作为廷尉审理案子的助手,把治狱的好坏作为考核官吏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元前66年,下诏废除了首匿连坐法,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
公元前54年,他派人到全国各地巡查,平理冤狱,检举滥用刑罚的官员。
汉宣帝在位二十五年,先后颁布了十次大赦令……
在任用地方官时,汉宣帝注意选拔一些精明能干的官员对不法豪强实行镇压,同时还任用了一批循吏,说白了就是用好官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吏治苛严和破坏的现象,大大缓和了社会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
在农业方面,汉宣帝时期设立“常平仓”来调控粮价,即储粮备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