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跑官就像在商场上做生意 (1)(7 / 11)
亏那个时候的人还比较老实,法制观念也比较差,法律也不完备,让单位领导一吓唬,再多给一点儿丧葬补助也就不了了之了。
案子闹了个没名堂,还又死了人,大金锭就像快乐的天使在人间转了一圈忽悠一下子就飞没了,公安局上上下下灰头土脸,对谁都没法交代,只能继续调查这个没有任何线索可供调查的案子,派出大批人员拿着那两个福建人的模拟画像,到全国各地去找那两个福建人。中国人多地广,那个年代通信条件技术手段又非常落后,要在茫茫人海里找到那两个福建人,难度比大海捞针差不了多少。其实谁心里也明白,这种找法根本就没什么希望,充其量仅仅是一种自我安慰的徒劳而已。
正在这个时候,公安局开始恢复“文革”前“股科处队”的建制,这样一来也就面临着人事安排和干部任命的现实问题。在提拔干部的问题上永远都是狼多肉少,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这都是一个无法破解的难题。除非所有官员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公仆,那时候爱当官、想当官的肯定会大大减少,因为,谁都愿意当主人,谁也不愿意当仆人,真正要去做仆人了,很多人肯定就不爱干了。公安局的组织机构经过“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干部界限已经很不清晰,干部级别也搞得不清不楚,一说大家都是组长或者副组长,可是到底是什么级别的组长有时候连局长都说不清。这一回经过拨乱反正,今后大家各就各位,行政级别清清楚楚,这也为今后每一个人的进步奠定了基础。所以大家眼睛都瞪得跟汤圆一样,谁都不愿意失去这次机会,谁都不愿意让这一趟开始正点运行的列车落下。
彭远大根据他的现任职务刑侦组副组长、“9·11”大案专案组组长,当个副科长甚至科长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但是,任何一次大规模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命人事变动都是一场场人咬人、人捧人、又咬人、又捧人的悲喜剧。
彭远大也属于这场大戏的重要角色,自然也就有人朝他张开了大嘴。咬他的原因很简单:有限的果子被无限的欲望抢夺时,场上少一个人,别的人就多一分机会。咬他的理由也很充分:他深陷在“9·11”金锭案子里,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但案子毫无进展,还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死了重要嫌疑人,死者的家属抬着死尸到公安局大门口示威闹事,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此外,他不是科班出身,根底不过就是个以工代干,这也是反对他担任公安局科级领导职务的重要理由。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何况彭远大在公安局干了这么多年,好朋友远远不止三个人,那些咬他的话也能及时传到他的耳朵里。彭远大既生气又着急,生气的是别人这么说他显然是不公平的,显然是别有用心的,着急的是,如果组织上听信了这些谗言,他显然就会失去这一次正规化带来的提升机会。如果这一次彭远大能够如愿以偿成为科级干部,那么他的远大理想迟早就有实现的希望,如果失去了这一次机会,他的远大理想不仅变得缥缈,就是现在的警察能不能继续干下去也会成为未知数。
彭远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争取尽早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硬着头皮去找了局长,他没有直接说自己想当科长,那个时候的人脸皮还没有现在的人厚,即便跑官也是躲躲闪闪、迂回出击,不像现在的人,把跑官看得就像在商场上做生意,就像在房地产市场作投资。彭远大那会儿还不懂得跑官,因为那会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里还没有这种名堂。他只知道这是向领导反映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而且要尽量把这个意见和看法伪装成和个人利益无关,那个时代为自己谋利益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所以彭远大尽量要装得自己找领导是为了工作,而不是个人利益。
局长头发已经花白,有人传说这一次机构调整结束之后,他就要离休回家了。彭远大很喜欢这个老革命,这个老革命也很喜欢彭远大,彭远大能在进入公安队伍短短几年里就由一个以工代干的警察成为刑侦组的副组长,一方面因为他确实能干,像模像样地破了几个案子;另一方面也跟局长喜欢他不无关系。如果局长不喜欢他,他破的案子再多也没用,那个年代讲究的就是资历,论资排辈,他的资历还太浅。排队买票也得耐心等上十年八年。
老局长也在为“9·11”大案挠头,这个案子拖了下来,上级也觉得凭他们的本事一时半会儿破不了这个案子,催的也不像刚发案的时候那么紧了,尽管上面不再催命似的追案子,但是局长是一个有着高度责任心和荣誉感的老革命,这个案子毫无进展,让他如同芒刺在背,日夜不得安宁。
其实彭远大何尝不是这样,他是专案组的副组长,老局长虽然担任着组长,但是日理万机,要应付各种各样的会议,要传达贯彻上级各种各样的精神,要协调局里各种各样的关系和部门,真正的日常工作由彭远大主持,案子办得像一块夹生大饼,吃又不能吃,扔又扔不得,而且还不明不白地死了一个吴水道,尽管吴水道的家属让单位连蒙带哄的暂时糊弄住了,但是彭远大心里并不好受,吴水道死得太不明不白了,如果真是畏罪自杀倒也罢了,如果确实是因为承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