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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 (2)(6 / 11)

我则反唇相讥:“你弟弟振庆是经理,让我看振庆的眼色办事?”

他就会红了脸,接着自语:“唉,振庆……振庆……你要是我弟弟就好了。你他妈怎么就不是我弟弟呢?”幸亏我不是他弟弟。果而是,我今天的下场不堪想象。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他逃亡国外至今了。那些日子似乎将我们的关系一刀斩断了,斩断为“法”和“情”两半。我不可以不受法的制约而一味儿地重情义。我必须对法保持一个公民应有的敬畏。但我又没法儿对他在国内的亲人们的命运完全漠视,使“情义”二字在我这儿变得一钱不值。

他使我处于两难之境。

那些日子也仿佛将吴振海这个人剁为三截了。一截是他的中学时期,留给了我,留给了当年我们初三九班的五十四名同学,留给了我们的老师以及母校;一截记载着他从创业到发达、到逃亡的履历,留给了中国的商业时代,以及某些曾和他发生过极具金钱色彩的利益关系的人的回忆;第三截留给了我的家乡的公检法,毕竟因他的逃亡案子还没画上最后的句号,它总归是要画上一个句号的。

而我常想,留给我的那一截,是否被我过分浓重地温情化了呢?也许只不过就是一些谁都经历过的片片断断的仿佛小猫小狗间的友爱,被我这个小说家太理想化、太诗化了。然而我又是那么的不愿轻论留给我的这一截。因为我总感觉到我必须为自己保存某些哪怕是被自己理想化了、诗化了的东西。现实已不怎么可能向我提供这些东西,我只能从过去找到,并倍加看重。我没法儿不以仁义对待之。然而我又非常清楚,这仁义万不可延伸入第三个阶段;否则,我自己也将走向反面了。那么所谓仁义也就该站在被告席上而同时走向它的反面了。

如果某一天我真的见了他的面,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其实最想对他说的是:比起你不能尽一个儿子对高堂老母的义务这一事实,雄伟的哈克森大厦不过意味着一个靠高标号的水泥和金钱凝固在那儿的冷冰冰的梦罢了。那原本华丽的梦倒也是可以做得较长久的,是他自己在“夜游”的状态下撞了,撞到头破血流,不复再能将梦做下去。

由吴振海我想到了另一个人,他对我的人生起过大的作用和影响,在我是知青时给过我兄长般的呵护和关怀。他当年曾是那么真挚地勉励我成为作家,正如我曾企图以“商的至高境界即仁善”这种纯粹迂腐的理想主义的观点对吴振海施加作用和影响一样。区别在于那个人对我的影响在我身上体现着,而我企图施加于吴振海的影响,一丝一毫也没在他身上体现过。

关于这个人,我已在《十月》一九九七年第一期发表了一部中篇小说《又是中秋》,等于为他的人生历程立了一个简传,等于替我自己整理了一份“为了忘却的纪念”。

他是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第二人。

他现仍关押在哈尔滨市。

我不知他能被判几年。

我密切关注着他的命运。

我并非没什么可写的了,才以我和他的关系做素材炮制一部小说赚稿费。恰恰相反,我的创作计划是早已排定了的,为按部就班地完成这一计划,我惜时如金。但是他的案子发生以后,我常感到我的身体又多了一种病似的。他这个人几乎每天都会浮现在我脑际,使我根本没法儿不去想他,而写另外的我虚构出来的人和故事。患病就得求医,或自疗。我的病非是医生所能诊断明白或开出有效药方的。自疗的方法就是靠了笔和稿纸,将如块垒般堵塞胸间的情绪、情结导引和泻泄于字里行间,一吐为快,以舒气息,以畅襟怀。仿佛不这样,便不能回归到起先的写作之中去了似的。如同被从自己的家里推出,而家门在身后关上了。而每每一吐为快,心态才能渐渐平定,才能继续起先的写作。

是的,这真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啊!

我常扪心自问——我是否太自私了呢?

当然,对于《又是中秋》中的“老隋”,我内心也怀有不那么自私的善良的一厢情愿——将那一期《十月》寄回哈尔滨,求人转给负责“老隋”一案的司法人员,希望他们看了,感慨于以前他的事迹,而对现在的他尽可能地给予宽大处理。

由吴振海而“老隋”,进而联想到朱胜文。

朱胜文是我的北大荒知青战友。当年在兵团时我们就曾见过几面,彼此留下很好的印象。后来他在商学院获得了硕士学位,大约是中国恢复学位制后的第一批学位获得者,并曾出国留学。继后分配到哈尔滨市经委,升至主任,再后来成为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主管工商企业界。

他能干,肯干,日夜操劳,全力以赴。如果单从他的工作热忱和工作业绩方面来评价的话,我认为他这位副市长是对得起哈尔滨市的。

在他初任副市长的那一年,我回哈尔滨看望老母亲,他曾嘱秘书与我联系,在市政府小食堂请我吃了一顿便饭。只我和他两个人。记得他曾对我说:“晓声,你清楚了,我也有过当作家的梦想啊!”

而我当时的回答是:“对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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