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味(1 / 3)
林初恋带着叶以诺疯玩儿了一下午,天都黑透了,两人才想起来回酒店。
一路上,林初恋低着头玩儿手机,叶以诺提着购物袋左顾右盼。
“小诺诺,你看什么呢?”
叶以诺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回答她,“小恋…这附近有厕所吗?”
林初恋被他害羞的小模样逗笑了,好想把这孩子拐回家啊。
她把手机装到裤兜里,又从他手里接过大包小包,趾高气昂地带着他走进了一家需要VIP卡的高档餐厅。
“我在这里等你哟!”她把购物袋放到餐桌上,又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
林初恋打发走了金发碧眼的服务员,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玩儿黄金矿工。结果她都玩儿到第二十三关了,叶以诺还没从洗手间出来。
她叫住路过的男服务员,让他帮忙去洗手间看一眼。
服务员倒是很快就回来了,一脸抱歉地说没看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亚洲男孩子。
奇了怪了,难不成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林初恋收起手机决定自己去一探究竟。
可恶的服务员对她说了瞎话。
林初恋的理智被眼前的一幕刺激得碎成了渣滓。忘记了自己不是在任她驰骋的溪大校园而是在异国他乡。
她跑过去对着把叶以诺压在墙上上下其手的金发男人就是重重一脚,然后又用尽浑身解数把他从叶以诺身上拉开。
毫无防备的身形健硕的金发男人竟然踉跄了几下差点摔倒。
叶以诺睁着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神情呆滞,整个人紧紧地贴着墙壁。
林初恋看他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知道他受到了惊吓,又气又急,恨不得狠狠地揍这个变态一顿。
金发男人的皮相意外的惊艳,是欧美帅哥特有的深邃的英俊。不仅如此,他的身材比例完美,衣着正式,衬衣加深灰色的西服马甲,脖子上系着好看优雅的温莎结。
谁能想象的到这样一个外表和气质出众的男人会是一个不要脸的变态呢。
金发男人也没生气,整了整衬衣袖口,冷笑一声,长腿一迈,打算离开。
气急败坏的林初恋哪里肯放他离开,她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用英语命令道,“道歉!”
金发男人皱了皱眉头,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
林初恋气极反笑,气焰嚣张地用法语吼他,“不会说英语就用法语道歉!别给我耍花招,你爸爸我会说八国语言!”
整不死你个变态。
金发男人没想到这亚洲女孩儿这么难缠,还懂法语,他不耐烦地咒骂一句,甩开她的手。
“Fuck你自己去吧!死变态!”林初恋换了汉语骂道。
双手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非要讨个公正。
可是男女力量悬殊,况且对方比他高了快一个头了,林初恋一下子被他甩开,摔倒在地。躺在地上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金发男人低头拍了拍起皱的衣服,刚一抬头,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股强势的力量踹飞倒地,滑了好远…
坐在地上的林初恋看着那个从天而降的人,缓缓向她走来。他的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用着她无比想念的语气嘲讽道,“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还敢动手?”
林初恋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眼神里的感情瞬息万变,有惊讶,有激动,有狂喜…
在这座无依无靠的城市,他宛如救世主般降临在她的面前。她握住他温暖干燥,安全感十足的手,这一刻,她心里对他所有的怨恨与不甘心全部一笔勾销 。
我一直强迫自己不去想你,不去喜欢你,把你的影子与痕迹从我的生活中完全清除。可当你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知道,我做不到不去喜欢你,我喜欢你,喜欢的要死。
所以啊,我放弃让自己尝试着讨厌你了,我要继续喜欢你,一直喜欢你。
她破涕为笑,扁起嘴巴,委屈地向他抱怨,“护法,你怎么才来啊,你家主人都被欺负了…”
一副可怜兮兮的哈巴狗样,明明刚才还是只张牙舞爪的小藏獒。
扶着梁彧站起来的林初恋顾不上自己的膝盖摔得青青紫紫,赶紧跑到叶以诺的身边,慌张地问道,“以诺以诺?他伤到你了吗?”
叶以诺总算神志清醒了,他垂眸,摇头。
林初恋迅速用目光检查了一遍,他的衣服完整,衬衣的扣子也没被扯开,真是万幸,金发男没有得逞。
她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膀,语气与神情温柔得宛如三月春风,“没事了,以诺,忘记这个,好吗?”
金发男捂着胸口,刚刚挨的那一脚力量大得似乎把他的五脏六腑都给震碎了,他边咳嗽边不知死活地叫住叶以诺,用英语喊道,“小天使,跟着我吧,我喜欢你!”
本想息事宁人的林初恋听到这个,又生气地破口大骂,“你有病吧?!你赶紧去医院看看脑科!有你这么喜欢人的?!神经病!”
骂完头也不扭地拉着叶以诺离开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