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3 / 4)
与天神的欢合,却把自己献了祭。
火光是飞蛾的心之所向,可也能成为飞蛾的葬身之处。
你我悬殊太大,所以游戏从一开始就称不上“公平”。
林琅默默地抿了一口茶。
这场庆功宴里,还不够熟识的同事们在闲聊着八卦。烧肉在铁架上任人翻动着,滋生着油烟发出微弱的叫嚣。
良久林琅回了神来,提起筷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餐盘里烤好的肉,已然垒成了一座“岌岌可危”的小山。林琅侧头看向“肇事者”——唐玉树不懂自己方才在胡乱思索什么,只是因为自己看他,他就乐了,他嘴里嚼着的肉还没吞下,含混地关切:“你怎么不吃呢?”
“吃。”
林琅把唐玉树堆在自己碗里的烧肉加了一块在口中,烫得要命。
可还是用力咽了下去。
33 讨价
33 讨价
饭局的最末端时,话题又放到了唐玉树的恋爱上。
他如此坦率,想必也曾跟他的伙伴们真诚开心地分享过自己的幸福。
可作为话题主角之一的林琅,却有点招架不住。
“怎么在一起的?”
被问到时唐玉树满脸笑意,他说:“就……好像从遇到林琅开始,就被他吸引了注意力,于是整天都只顾着看着他,围着他。”——唐玉树这话是真的,起初林琅以为唐玉树对谁都格外热情,久之才发现,虽然的确如此,但还是“亲疏有别”。
听到男生坦白的情话,同事们起了哄。
唐玉树接着说:“因为我从来没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那感觉是不是恋爱,只知道想要跟他好,想要跟他一直待在一起。所以当他一说喜欢我的时候,我才跟醍醐灌顶一样,晓得了原来这就是恋爱。”
有人从唐玉树的话里抓到了关键点:“所以是林琅先表白的?”
是……没错。
回忆了一下……的确是这样的——“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是在自己最无助最狼狈的关头上,如同失禁一般,控制不住地冲他开了口。
“我喜欢你。”
“很喜欢你。”
“想要你。”
“我等了好久啊,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林琅对着众人们笑着点了点头。
可俨然,心头却涌动起了不可名状的痛意:差点得意忘形到忘记了……原来是我先俯身叩首,向神明求取的垂怜。
之后他们又开心地聊了些什么,那席间的言辞来来回回,林琅再再也听不到耳朵里。
头发胀得难受,林琅借口去洗手间,起身先离开了饭桌。
找到卫生间林琅就着水池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琅忍不住苛责:你有多贪心?你贪心而获得的欢愉,如今几乎要把你烧毁……你为什么要把电话拨给唐玉树?你为什么要在嚎啕大哭时向唐玉树伸出那只手?你为什么要先脱口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为什么呢?
大概是……像在过一条独木桥。
桥下是阿鼻地狱,对岸是他。
是他的话,若能讨得一场吻,失足堕入无间烈火里挫骨扬灰也罢了。
林琅自己是写文字的,因此看过不少小说,看过不少被杜撰出来的“清冷孤傲”的角色;“他们”都是用一双冷冽的眸子遍看人寰;行至末端时,一片烟火都不曾沾身。
林琅未免都觉得不太像真的。
就像溺水的人不会任自己闭了口鼻安然就死;就像贫贱至极的人为了钱财也甘心爬过千张床榻;越是从泥泞里爬出来的,越是顾不得脸面,越会拼命抓住每一条救命稻草。
反正已经身在地狱了。
自己终究在最想放弃自己的那个关头上,拼着最后一丝求生意志,顺着那片光寻索了过去,于是之后便误闯进了他所在的天堂……
天堂的温暖美好,是真的。
但久居幽冥、靠着蚕食卑劣丑陋而脱胎出凉薄本性的自己,与这个温暖美好的世界,终究不相适应。
到凌晨1点多才散的伙。
唐玉树去了厕所,陈逆已经打发同事们各自回家,正和林琅站在饭店门口等着唐玉树。
“我给转5000吧。”陈逆突然跟林琅开口。
林琅吓了一跳。想了想,以为他口中的这5000是要给唐玉树的头盔买单。“什么意思?”
陈逆解释道:“雷音的这个案子你帮了我们不少忙,相当于做了一次策划案、又写了一次广告剧本——按外聘专家的行情来说,5000真不算多。但我们是小作坊,也没什么钱。”
他企图用“我们小作坊没钱,5000对不起你”来斩断自己拒绝的退路。但林琅还是没肯收下,轻飘飘地甩出一句“不用。”
“哎,你不用这么客气!”
“我是不客气——客气我就心安理得地拿了。”
陈逆没明白林琅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