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割喉(2 / 4)
个时候了还在担心想杀死自己的凶手。
陆云起默默摇头,走上前将林知南抱在了怀里。
“不是愚蠢,小南,善良从来都不是愚蠢。”
林知南被这句话逗笑,他把头埋进陆云起的胳膊,深深吸了一口陆云起身上的味道。
声音闷闷的,“如果我真的和他同归于尽,怎么办?”
怎么办……
没把人抱在怀里的时候,陆云起简直要被这个问题逼疯,可是林知南此刻就在面前,陆云起只能苦笑。
“我处理好所有的事情,和你一起死。”
这个回答太过极端,太不理智,林知南从陆云起怀里钻出来,皱眉看他,眼中有怀疑。
陆云起吻吻林知南的眉心,叹了句,“和你在一起时间长了,不利于思考。”
何止是不利于思考,陆云起没有把自己威胁聂文昌从国外临时借佣兵营救林知南的事情说出来。
他还动用了所有能用得到的人脉,把林宁在这座城市里埋的明线暗线全都摸透。
他每晚睡觉前会仔细的把当日新闻浏览一遍。
陆云起担心看到不好的消息,但又希望林宁那边出现纰漏,让行踪有迹可循。
即使这样,陆云起也无法彻底忽略心底的愧疚。
每每午夜梦回,他总看到林知南用埋怨,仇恨的眼神望着自己。
纵使知道所有的事情因果繁杂,不是一个人过错导致如今的局面,可陆云起忍不住学着像林知南一样背负一切。
他觉得自己总是有愧于林知南的。
过去的事情是祛不掉的疤,不疼,但非常碍眼。
心细如林知南,怎么会不知道陆云起在想什么。
他仰头向陆云起讨吻,陆云起俯身,在他唇角碰了碰。
“过去的,让它过去吧。”林知南说。
“真的……可以释怀吗?”陆云起说完就开始后悔,他才是最没资格说这句话的人。
林知南的目光从陆云起的唇,上移到他充满愧疚的眼睛。
人总得活着,活下去,时间才会给消磨一切的机会。
林知南想,如果自己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半夜也得找陆云起和林宁问个所以然。
祛不掉的疤虽然难看,但它丝毫不影响行动,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第一百一十章 老狗番外:我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我是来加入这个家的
老狗是条狗。
它觉得自己好像是杜宾,再不济也是条大丹麦犬,可低头看看金灿灿的长毛,它不得不接受自己是只金毛的事实。
它还记得之前的主人。
那是对刚结婚的小夫妻,老狗是被当作结婚礼物送到小夫妻家的。
刚开始,小夫妻很喜欢它,狗窝,印着可爱图案的饭盆水盆,尿垫,牵引绳,一应俱全。
连狗粮都是最好的。
可老狗那时候还是个刚断奶的小狗,什么都不懂。
看见拖鞋就想叼,看到墙角就想扩大自己的领域。
最后连厨房的洗碗机都被它做了标记。
骄纵蛮横的女主人哪忍得了这个。
抄起扫把就砸在了它的背上。
犬类的背不算薄弱,可老狗还是被打得窜出去几米远,还偷偷吓尿了。
男主人下班回家,看到老婆受了委屈,给自己甩脸子,被老板上司压榨后的气加上老婆给的气全都撒在了老狗身上。
老狗挨了人生第一次毒打。
问有什么感受?
老狗沧桑的笑了笑,说自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记得了。
哦对,老狗那个时候不叫老狗,叫贝贝。
“宝贝”的“贝”。
从此,老狗就被男主人关在了楼顶的小笼子里。
它也老实了许多。
老狗自诩悟性特别高,因为它经历了毒打后,就学会了装傻,每天就在铁笼子里转圈,然后睡觉,不然就四十五度望天,佯装忧郁。
它其实还会装病。
可它发现装病并不能让主人心疼自己。
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死活——作妖也得作给在乎自己的人,这才叫作妖。
老狗放弃了挣扎。
它每天吃的东西在变少,淋雨下雪都是常事儿,还有一次它经历了几乎把笼子刮飞的台风。
提起那次惊心动魄的经历,老狗抹了把汗,依然心有余悸。
它说是因为自己吃得多,够重,才没被吹走。
它那时候确实胖,不过只有肚子胖。
男主人把剩饭剩菜倒在它拿糊着厚油污的饭盆里,摸摸下巴,觉得它好像瘦了,可肚子大的吓人。
不会怀孕了吧?
男主人发现了异样,叫女主人上来看,女主人往老狗身下一看,立刻像看到什么脏东西一样别开了眼睛。
这TM是个公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