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老娘宁拆十座庙,也要毁了这桩婚(3 / 4)
孩子了,所以,你也要学会考虑你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它将来带来的后果你是否会承受得了,还有,它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我不敢保证未来,但我此刻却很清楚,我不是心血来潮。
八月中旬快要过完的时候,刘科离职了,离职的前一天我和他在一起吃了饭,两个人还喝了点小酒。
“我把房子也卖了,准备出去走一走。我很久都没有去旅游了,上一次应该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几个室友一起去上海,当时是国庆,整个上海都是人,所以从那以后再也没想过要去别的城市。”
“准备去哪儿?”我不准备挽留他,因为此刻,让他离开对他而言或许是最好的。
刘科想都没想,“去大连或者青岛,我想去海上看看。”
我曾经听一个人说过,如果一个人的心里非常压抑,他会特别想去看海,特别想乘一艘破渔船在大风大浪里飘摇,因为海浪会和风一起带走半条生命,当他安全回到陆地的时候他就会明白,脚踏实地的感觉再好不过。同样的,很多极限运动也有这样的效果,只不过看海会显得更加有文艺气息。
和刘科分别的时候,他拥抱了我,并且祝我幸福。我说:“刘科,谢谢你!”
他拍拍我的背,笑着说:“不要再叫我刘科了,我叫刘智珉。”
我无奈地摇摇头,目送他离开了公司。
第二天晚上,他发了一张大海的照片给我,照片中他穿着白色背心和蓝色沙滩裤,头发也剪短了,他光着脚站在海岸线上,身后的大海如同一片蓝天,他脚下的白色沙滩就像一朵白云,我仿佛看到在明朗的蓝天里,清清趴在白云上,笑得一脸孩子模样。
——以前清清经常说,想和我一起去看海,我很后悔没能满足他的心愿。我准备去看一看不同的海,把它们都拍下来,或许有一天,我会把它们都带给清清,又或许,在看海的过程中,我会遇到我自己的大海,然后将这件事遗忘掉。
看到这段话,我哭着回了四个字:从心就好!
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再失眠了。
我越来越习惯在早上七点钟醒来,吃我姐和姐夫一起做的早餐,然后坐姐夫的车去公司上班。我工作的时候很少会想其他事,因为最近的工作量大得惊人。我的顶头上司换成了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人,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在朋友圈晒她那个刚上一年级的儿子,工作上她对我们严格要求毫不懈怠,私底下却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年轻妈妈。
我和程宸的关系在公司不胫而走,我又成功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毕竟来公司不到四个月,我却已经和这里的四个男人产生了纠缠不清的关系,其中还有主管科长和董事长侄子,所以,我也就成为了大家嘴里想靠着男人上位的“□□”。其实我一点也不讨厌□□这个词语,因为能赢得这个头衔的女人,最起码都有一张大部分女人都羡慕嫉妒恨的脸,所以我自觉地认为她们都在夸我长得漂亮。
我从来都不曾期盼过别人如何看待我,我也从来不擅长做大家眼里的好人。这年头,好人太难做了,而当一个好人突然变得不那么好的时候,他会沦落到比坏人还要糟糕的地步,那么我就一直当大家眼里的坏人好了,这样才活得自在。
人活一世,不为讨别人开心,只为活得自在。
我和程宸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发展,一直都和以前一样,因为我已经告诫过他了,不要想着在我的办公桌上放鲜花或巧克力之类的来给我惊喜,也不要在上班期间有事没事就过来串门,我需要的是一段普通的爱情,不是一场秀。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都非常规矩老实,更不存在什么眉目传情,只是我们会在一起吃饭,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有时候他会送我回家。我觉得这样很好,没有压力,甚至都不觉得我是在谈恋爱,所以也没有因为我们从朋友变成情侣而感觉不自在。或许这才是适合我和他相处的方式。
只是,我一直都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林木梓,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开口。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顾虑。
林木梓是在八月快接近尾声的时候回来的,我去火车站接的他,这半个月他晒黑了不少,皮肤看上去更加接近小麦色,不再是以前别人嘴里的小白脸了。他回家休息了片刻之后,我为他接风洗尘,聊了一些旅途中的所见所闻。
他说:“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拉萨看一看,不为别的,当你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土地时,你会突然发现,你变得勇敢了。”他举起酒杯,“来,敬我的勇敢!”
我们碰杯,我的酒杯刚送到嘴边,他却突然问了句:“那么,你有没有变得勇敢一点呢?”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事,我只是轻描淡写地跟他说:“我会尝试着走出来的,毕竟,他已经结婚了,我可不想当小三!”
他轻笑一声,将啤酒一饮而尽,接着又给自己满上了,我很少看他喝得这么豪放过。可以说,几乎没有。我想,他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愉快的。
那晚回到家,我拆开了他从拉萨给我带来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