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驯马,小菜一碟(1 / 2)
离落穿了一身提前缝制好的劲装,白色的轻纱,层层叠叠好几层,比日常的衣裙要短一些,分成不同长短和方向,这样骑上马也不会露出里面的裤子,反而飘逸灵动。
手袖是灵动可爱的泡泡袖,于手袖中段处设计了抽带,系了个蝴蝶结,袖口用缎带交叉绑起,即美观又不妨碍行动。
为了方便,梳了个简单的发髻,没有带任何簪子,想了想又系上白色丝锦发带。
等她出现在前厅时,苏焱起和姬如笙正在对弈,二人见到离落,均是满眼的惊艳。
“苏苏,我好了,咱们走吧!”离落直接无视姬如笙,娇俏的走到苏焱起身边。
今日苏焱起的衣服自然是她一同准备的,也是白色劲装。
离落想着那个讨厌的康瑟舞还没走,万一她也跟着去,又是一身碍眼的红,所以雨烟问颜色时,她毫不犹豫的回答:白色!
姬如笙不甘被无视,很没有眼色的打断两人的深情注视,“离落姑娘,你的马可驯服了?”
马?什么马?离落一脸茫然。
姬如笙见她神情疑惑,不免无语,“此次冬猎都是骑马去的,苏大公子不是说你得了一匹汗血宝马么?”
苏焱起瞥了他一眼,拉起离落的手,“走吧,我带你去,这马得了也半月有余了,你还没见过呢。”
姬如笙不淡定了,别人得了汗血宝马,哪个不是视若珍宝,天天喂草刷毛,恨不得吃住在一起,只为和它建立起感情,便于驯服。
这离落到好,感情完全忘了拥有一批汗血宝马这回事。
离落偶尔也会听到马的嘶吼声,知道叶七将汗血宝马养在院子偏僻的一角。因为她当时想着要把这匹马给司徒景,只是后来因为那事,小景受伤去了千寻药谷,这匹马便被她彻底忘了。
来到马厩,叶七已经上好马鞍等着了。
“主母,我已经将马梳理好了,你看还满意吗?”叶七一见离落便跑上前说道。上次他受伤严重,养了一段时间好了大半,但内伤还未恢复,所以苏焱起让他先养好伤,也不安排任务给他,害得他整日无聊得要命。
离落见那匹马健壮威武,通体枣红色,皮毛细腻有光泽,长长的鬃毛柔顺的披散着,她不懂马,但光看样子的话,这匹马无疑是马中高富帅。
“高大威猛,皮亮毛顺,果然是匹好马。据说这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可惜近年来愈发罕见了。离落姑娘得此宝马,真让人心生羡慕。”姬如笙摇着折扇,赞叹的看着眼前这匹马,他也是爱马之人,否则今日不会特意来此,就是为了先睹为快。
那匹马见有人夸它,高昂起头颅,得意的抖动着优美的鬃毛。
还是匹傲娇臭屁的马!这是离落的评价。她看了看苏焱起,后者微笑的看着她,做了个鼓励的眼神。
离落深呼吸一口,便朝此马走去,都说汗血宝马难以驯服,可再难也不过是匹马,还不是被人骑的命,还能翻出天来。
“主母小心。”叶七紧张的说了一句,他占着武功高强,自然是不怕的,可离落没有武功,这匹马可是很难驯服的,院子里其他下人都近不了身。
仿佛为了印证叶七的话,汗血宝马昂首嘶吼了一声,前蹄踢动着,对离落的接近很是不屑。
“马眼看人低!”离落嘀咕了一句,也不再往前走了。
姬如笙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他没想到离落居然要现收服这汗血宝马,可眼下好像没有那么容易啊,不知苏大公子哪来的信心。
离落戏谑的看向这匹马,这汗血宝马也算是有些灵性,不然不会因为她没有武功便轻视于她。可惜啊,她绝不可能输给一匹马的。
“苏苏,今日我起来后没用早膳,有些饿了呢。”离落突然回头朝苏焱起宛然一笑。
“这样啊,饿着肚子可不行。”苏焱起抱着手,笑道:“那落落想吃什么呢?”
姬如笙蒙了,这闹的是哪一出?不是驯马吗?怎么又扯起吃饭来了!
离落捏着下巴沉吟片刻,打了个响指,“以前冬日,我最爱吃的一道菜便是浇马肉,只需将活着的马固定好,一旁起火烧着滚沸的老汤。比如要吃后腿肉,只需割下那一块马皮,露出里面的鲜肉,用木勺舀着沸汤浇那块肉,直到肉熟了便割下来,切成片蘸佐料吃。啧啧,那肉质鲜美异常,堪称人间美味。”
离落转向已经焦躁不变的汗血宝马,舔了舔嘴唇,“我从未吃过汗血宝马的肉,想来比起寻常马肉更加美味吧。”
汗血宝马有了灵性,自然是听懂离落要吃它的肉,哪里还有骄傲得瑟的样子,四肢不安的踢踏着,浑圆的透亮的眼睛求救的看向苏焱起,它能感受到这人是几人中最强的,只要他发话,自己就能摆脱被杀的命运了。
可惜苏焱起一句话让它希望跌入谷底,对马生绝望了。
“此法甚好,不如今日我们就吃后腿肉,这天寒地冻的,伤口被冻住一时半会死不了,明日咱们再吃别的部位”苏焱起点着头,就吩咐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