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张狂的男人(二)(1 / 2)
“不过,我们晚几天再回去。”她既然来了,他刚好可以趁这个時间带她好好的玩一下,看一看,走一走。下一次再来,不知道是什么時候了,毕竟叶初音怀孕了,不能老坐飞机。
叶初音点了点头:“嗯。至少也要等你的伤口拆线了再说。”
她可没忘记。现在的雷哲朗是个伤患呢。雷哲朗一愣,因为两个人想到不同的事情而失笑。这个叶初音,真的是永远都让他有惊喜啊。
“你笑什么?”难道,她说的不对?叶初音看着他,在等他给自己答案。
“没有。我只是突然觉得,你好可爱。”雷哲朗轻吻了下她的唇。语气是无比的宠溺。像在对一个孩子说话一样。
“可爱?”叶初音皱眉,小嘴微微的嘟起:“如果你是想说我可怜没人爱,就算了。”
通常情况下,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被人说可爱的。
“我说的是。你可以让人爱。”雷哲朗在她的唇边印下一个吻。她真的很可爱啊。而且,是让他越来越爱的呢。
“那你呢?你爱不爱?”叶初音第一次,大胆的,问出了这句话。她爱他,那他呢?
雷哲朗笑了笑,伸出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傻丫头,尽问一些傻问题。”
他的心意这么明显。还用说吗?
叶初音嘟着嘴,不甚满意他的回答:“你才傻呢。”
她都说爱他了,他是不是也要表示一下?
雷哲朗失笑的摇了摇头,低下头,不管不顾的吻上了叶初音的唇。他的吻,强势,霸道,跟他的人一样。
跟过去无数次一样,叶初音不能反抗,无法反抗。迎合着他的吻。两个人唇舌相交,嘻戏。
一吻既罢,雷哲朗气息微喘,而叶初音,一脸红晕,看起来娇羞无比。天啊,好羞人。这是在公园呢。叶初音娇嗔的瞪了雷哲朗一眼。
“走吧。”雷哲朗拉起了叶初音的手,向前面走去。
“去哪里?”叶初音感觉着他的大手包裹着自己的小手,那温暖的感觉,让她觉得特别幸福。
“带你去玩啊。既然来了美国,总要好好玩一次回去吧?”雷哲朗的语气尽是宠溺:“你想去哪儿?”
“嗯。随便。”她对于洛杉矶又不熟,去哪都一样:“你是主人,我客随主便。当然是你说了算了。”
雷哲朗突然停下了脚步,看着叶初音:“你才不是客人呢。你也是主人。你是雷家的女主人。”
他的神情虽然温柔,可是,语气却是非常的严肃。在他的心里,叶初音从来不是过客,而是他生命的伴侣。他希望叶初音可以知道。
现在,她怀孕了,没办法一直奔波。不然,他一定会带她回英国去的。他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叶初音,是他雷哲朗的妻子。
“嗯。”叶初音看着他那温柔的神情,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她下次,不会再这样说了。
“走吧。现在時间还早。我带你去罗迪欧大道逛逛。”他总觉得叶初音衣服太少,更不要说她现在怀孕了。他希望让她可以穿着更舒适。
“罗迪欧大道?”叶初音没有听过:“那里有什么?”
“名牌服饰。我想你需要一些衣服。”雷哲朗带着叶初音上了车,幻影在看过周围的环境后,跟着上了车,坐在了驾驶座上。
“我不要。”叶初音摇了摇头:“朗。我衣服够穿了。不要再为我买衣服了。”
她并不是一个注重穿着跟外在的人,她只是喜欢两个人,相处淡淡的感觉。
“可是,我喜欢宠你。”雷哲朗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你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宠你。”
如果她要,他愿意给她所有他的一切。
叶初音几不可闻的嗯了声。不再说话,将脸靠在了雷哲朗的胸前。这个男人,真的让人无法不爱啊。
只是,她总觉得,自己现在太幸福。太幸福。她好担心这种幸福会因为来得太快,而消失得也快。
“怎么了?”雷哲朗奇怪她的突然沉默。
叶初音摇了摇头,看了眼雷哲朗:“朗。我好担心。”
“傻瓜。你又担心什么了?”不知道谁说的,女人都是多愁善感的。雷哲朗现在认为,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现在好幸福,可是太幸福了。我怕,这样的幸福会太短暂,会像昙花一样。我——”她真的很不安,总觉得自己的幸福不会长久。
“说你是傻瓜。你真是个傻瓜。”雷哲朗低下头,吻了吻叶初音的头顶,她那清新的发香让雷哲朗深吸口气。
“你放心,我会让你一直这么幸福下去的。”这是他对她的承诺。
“嗯。”叶初音伸手搂住了雷哲朗的腰。从什么時候起,她对他,已经从排斥,变成了接受,再从接受变成了喜欢,然后变成现在的深爱。
她动心动得太快。她甚至跟雷哲朗只认识了短短的几个月。而他们的相识甚至称不上美好。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