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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复仇之子(4 / 6)

默流泪,因为就算是他们靠近,女儿也会不住地尖叫。

我把一张银行卡交到麦小荞的父亲手上,这是我惟一能做的。当然,这张银行卡并不属于我,它原来的主人是史珉泽……也许我应该称他为麦珉泽。或许他已经感到后悔了,成功复仇并未能解除他心中的枷锁,反而给他再加上了另一个枷锁。他真正需要的并非复仇的快感,而是父母的关怀。

“这宗案子可真惹出不少麻烦啊!”梁政把理工大学凶案的档案递给梁厅长,接着便汇报处理结果——

陈金喜已承认谋杀洪森,以及协助史珉泽谋杀他人,两条都是严重罪行,但考到他是受他人唆摆,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故从轻法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经常详细检查后,已证实史珉泽背部长出的白毛、假死以及超出常人数十倍的力量等异常情况皆为返早现象,与所谓的碟仙全无关系。他已承认了谋杀、强*奸、教唆他人谋杀、非常禁锢等一切罪名,依法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梁政把处理结果汇报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关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校方和政府都不愿意掏钱,我想你最好跟汪书记打个招呼。”

厅长叹了口气:“这帮铁公鸡,出国考察时又不见他们会这么抠门。人家儿女都走了,给人家一点补偿也那么多话说。待会我会跟汪书记聊聊。”

梁政沉默片刻,忽然提出建议:“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跟教育局联系一下,毕竟这宗案子只是因史珉泽父母的无知而起。”

厅长又叹了口气:“我看还是算了吧,现在的教材跟我们上学时用的也没什么差别,教育局那些大老爷可没这个闲心修改教材。我们还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说罢便把一个档案夹递给对方。

“日报大厦频频出现闹鬼事件……”梁政翻阅片刻便笑道:“这宗案子应该会很有趣。”

[卷四完]

灵异档案 白毛怪婴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台湾曾有十二名大学生在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召来骷髅怪,导致七死五疯的惨剧。也许部分读者会认为本卷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形,某求也不否认的确是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灵感,但却并非以此为原形。

本卷的原形是网友荞麦提供的,作为奖励,本卷的女主角麦小荞就取名自她的网名。

荞麦告诉某求的故事,其实比本卷更加诡异。这个故事是她从同事口中听来,主角是那个同事的大伯。故事从大伯娘的生第一个儿子开始。

大伯的大儿子一出生,背部就长有白毛,当然并没有小说所说的长成骷髅头状那么可怕,而是沿着脊梁骨从后颈一直延伸到臀部,像一条超长的白色眉毛。大伯以为他是妖怪,非常害怕,就想把他弄死。然而,这个白毛怪婴用水淹却淹不死,大伯把心一横用石头硬生生地把初生的儿子砸死。

父亲用石头把初生的儿子砸死,多可怕的情节啊!某求也觉得心寒,甚至不敢写进小说,然而这是却真实发生的事情。

往后的事情就比较“迷信”了,所以某求并未将其加进小说内。后来是这样的,大伯娘在生了大儿子约二十年后去世,她死后几年,大伯中风昏迷了近十天,醒来便告诉亲友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大伯说他昏迷后,被鬼差抓到地府,与已经离世几年的大伯娘一同在阎王殿受审。他在阎王殿上竟然见到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白毛怪婴,他依旧是刚出生的模样,但却能开口说话。

怪婴向阎王告状,说大伯用石头把他砸死,令他枉死,要求阎王惩治大伯。幸好大伯娘把所有罪名包揽,所以大伯才能还阳,要不然这次中风就会要了他的命。

怪婴告状不成,恶狠狠地对他说,他的三儿媳会对他不好,让他吃屎。然而,当时大伯的三儿子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也没有。

几年后,三儿子终于成家了,三儿媳真的对大伯不好,还经常骂他,而每次骂他都会叫他吃屎。

大伯中风之后所经历的地府审判,或许只不过是一场梦,但做梦又怎么可能预知往后的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某求就不莽下定论了,还是让读者自行推敲吧!

然而,有一件事某求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天生异相或天生就有某些缺陷的人,长大后往往会是奇人。这方面的例子多不声数,较为著名要数爱因斯坦,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八岁的时还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的母亲还以为他是弱智。

引子

一繁华的商业大街上有一间雅致的咖啡馆,一名年轻男子独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默默看着从门口进出的客人,视线一刻也没有转移到别处。他在等人,等一个对他十分重要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表情不断发生变化,时而深邃沉着、时而紧张期待、时而烦躁不安……他看了下手表,已经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也许对方不会赴约,但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依然在默默地等待,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会出现,或者说他要等到对方出现为止。

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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