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最后的交锋 (24)(6 / 12)
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孔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在相互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孔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做孔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孔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弯勾鼻子。他还知道:这个孔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孔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孔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孔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孔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孔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孔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孔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孔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孔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只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孔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孔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孔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孔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孔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孔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俩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孔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地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十好几万呢。”
孔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孔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