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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1 / 2)

第三十章

第二天就没什么好玩的了,这边虽然是风景好,但是相对来说娱乐也少,溪中捕鱼,山上看星,森林探险,这些在昨天就做过了,除了楚宵还对捕鱼兴致满满外,我们几个目前都失去了兴趣。

因为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陪程小钧玩,所以今天一天我们四个都是听程小钧的指挥,他说去哪就去哪,一天就过去了。

回程的时候我和陶乐他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又答应了方东树来拜访顺便去楼上蹭饭的请求,才和他们挥手告别。

我已经是在社会的人了,而他们却还是学生,以我平时这么宅的状况来看,除非等到他们毕业工作,不然我是很少能有再碰见他们的机会。

我是这么想的,但事实却出乎我的意料。

有一天,余安和我聊天的时候,说到了他的咖啡厅招人的事。

“你还记得吗,之前我们去露营的时候,遇见的那两个男生,叫做陶乐和方东树的。”

他说起来的时候距离那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了,至少也有两个月,连天气都开始转凉了,我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那个有着可爱的小酒窝,但是不幸的失去了味觉的少年。

“记得啊,怎么了?你又碰到他们了?”

“是啊。”余安回忆道:“他们两个,现在正在我的店里做服务员。”

余安的店之前有招过兼职,会有附近的一些穷困的学生过来应聘,但我没想到其中竟然有陶乐和方东树。

“他们看起来,家里条件似乎还好的吧?我记得那时候,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还是有牌子的,谈吐气质也很好,不像是穷人家的。”我疑惑道。

而且他们两个也不像是会为了面子特地买名牌的人,但家庭条件不错的人会愿意去做兼职做到凌晨才结束吗?

等易北回到家的时候,我和他提了起来。

他沉思了一下:“最近有一个企业破产了,规模还挺大的。听说是因为财务卷款逃走了,资金环节跟不上,被拖垮了,我记得那个公司的老板好像是姓陶,因为破产直接从公司楼顶跳了下来,闹得还挺大的,估计就是陶乐的哪个亲戚吧?”

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这件事还上了好几天的热点,算是大新闻了,据说那个财务就是和那个老总一起打拼的人,如今被背叛,一时想不开,就从楼顶跳了下去,他死了一了百了,只是苦了被留下来的他的家人了。

当初看到的时候,因为不是身边的事,我也只是唏嘘了一下,只是当知道这个老板和陶乐有关的时候,我一时有点说不出话来。

陶乐本身就失去了味觉,在常人看来已经很可怜了,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他看起来并不因为自己这个缺陷而伤心,还靠自己的努力成了高考状元,简直是现实版的励志片。

但从一个被家人宠到大的天之骄子,一夜之间遭逢家庭破产,父亲去世,想必是个不小的打击。

如果说,上天必须要夺走一个人的什么,那他被夺走的也太多了点。

亲人去世的事情我也遭遇过,那时候我还小,也已经过了很多年了,很多事现在我都已经忘了,但仍然还记得那时候心里撕心裂肺的疼痛。

陶乐比我幸运的是,他还有他的母亲,他身边还有方东树。

不过我现在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地方就是了,因为这么多年下来,我已经习惯了孤独,更何况我还有了易北。

虽然心里是对他的遭遇很同情,但真正遇见陶乐的时候,我反而不知道要说什么。

再一次见到陶乐,他还和那次露营时没什么区别,只是看起来比那时候憔悴多了,毕竟他的兼职一直要坚持到凌晨,白天还要上学,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多少。

不过他看起来并没有因为突发的事故改变什么,笑起来还是很可爱,有两个小酒窝,说话时还带着软绵绵的鼻音,他还记得我,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不能否认的是,陶乐是个很坚强的人,当初失去味觉没有打垮他,如今遭逢变故也没有怎么样,在他身上我只看到了满满的正能量。

突然觉得自己荒废光阴整天打游戏好可耻……

我捂着胸口,为自己难得的心虚忏悔了一下。

每个人有每个人生活的方式,只不过我活的颓废了一点,没什么的,真的!

嗯,只要易北不嫌弃我就可以了!

这么一想,我就感觉自己好多了。

陶乐是来这里是为了赚钱,那方东树只能是为了陶乐而来的了,我问他为什么会来这里的原因,果然听到他回答:“陶乐在啊,如果我不在,他一个人害怕怎么办?”

为此还收到了陶乐一个欣喜又带着羞涩的眼神,甜的我简直想要转身出门去找易北。

他们两个对于自己兼职的店是余安开的这件事,也是十分惊奇,我才知道这两人在这工作了一段时间,竟然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

对此,方东树傻笑着挠了挠头:“我说这里的东西还挺好吃,怪不得啊,原来是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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