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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寄人篱下私生女的我小腿儿一软倒地,劈手直指小王子,抽抽噎噎说:「他… …他抢走我的鞋鞋… …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我顿了顿,觉得自己好像哪里说得不对,却又不知道该怎麽解释,只好开始干每个幼儿犯错後都会干的事—大哭。
「我没有抢她鞋!」小王子黑下脸,猛地朝旁边花架用力一踢,「砰!」重重一声,吓了围观众人一跳。
真是脾气暴躁的小鬼!这下可好,连花架都倒了,花束散得七零八落,满地狼藉。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事後回想起来,我当时并没有想嫁祸给小王子的意思,我只是想好好解释事发经过:小王子拿走我的鞋,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
然而,小王子显然搞错重点,以致於他恼羞成怒的行径看起来更像欲盖弥彰的耍赖。
再加上大哥哥没听清楚我话中的停顿,变成—我要他帮我穿,他不肯帮我,一生气就乱丢。
一字标点之差,让暴躁小鬼成了我的替死鬼。
大哥哥温柔安慰我一阵子,半跪在我面前,抬起我的小脚丫放进粉色小皮鞋里,还细心地扣上鞋带。
小小的我想着这个王子虽然高大的像个巨人,但总算像童话中说的帮灰姑娘穿上鞋,破涕为笑道了谢,「谢谢大哥哥。」「好漂亮的孩子。」大哥哥抹去我脸上的泪,「你叫什麽名字?」「林星辰。」被大哥哥称赞漂亮,我屁颠颠补充:「妈咪叫我小星儿,大哥哥你也可以叫我小星儿… …」暴躁小鬼挑挑眉,表情很不屑,低嗤一声,「小星儿?」我又要暴起,大哥哥大手一捞,拦腰抱起我,一手牵着那暴躁小鬼,「原来是『Dolly集团』的小千金,我带你去找妈咪,好不好?」攀住大哥哥结实的肩头,我把头埋在他肩窝,乖巧地答了一声好。
「我叫郑孟熙。」大哥哥嘴角扬起明媚的弧度,「是那小子的叔叔,你也别叫我大哥哥,跟着叫叔叔好了。」我往男人怀里蹭了蹭,吃够豆腐後,才软软甜甜唤了声:「孟熙叔叔。」「嗯,好乖。」
「他都欺负我。」我嘟起嘴。
「叔叔帮你欺负回来。」
男人脸上笑的那风光明媚,我都替那小子掬把同情泪。
被大妈拽着离开之前,我回头望了他们两人一眼,只见孟熙叔叔拎着暴躁小鬼的衣领,用力拍了拍他屁股,边教训:「郑楚曜你这个捣蛋鬼,看你闯的祸,我让你爸罚你一个月不准玩电动… …」那个叫郑楚曜的暴躁小鬼咬着粉粉小唇,恨恨瞪着我,怨毒的眼刀彷佛要将我千刀万剐。
我惭愧几秒,转念想又觉得所有事情都是那暴躁小鬼惹出来的,乖乖帮我穿鞋就好了嘛,於是吐了吐舌头,送他一张鬼脸。
小萝莉心机起来也是会变成小恶魔的,怎样?不然你咬我啊!
这就是我郑楚曜第一次见面的经过。
後来我被大妈强送出国『深造』,整天周旋在各色美男、型男之间,早就把这凶神恶煞的暴躁小鬼远远抛到脑後… …。
如今这样毫无感情基础的两人,居然要被家族利益栓在一起,想想觉得有点可悲—我就像个古代小闺女,凭着媒妁之言就要把自己嫁给郑楚曜。
几年没见,不知道当年那只暴躁小鬼进化成什麽样的妖物?
「一听到你从日本回来,郑家老爷就迫不及待要让你跟楚曜见见面,培养一下感情,顺利的话,年底就让你们先订婚… …。」大妈的声音透过穿衣间薄薄的门板飘进来,有些尖利。
我猛地开门,怒道:「培养感情?跟你说了,我对他只有一种感情—」大妈眼神疑惑:「什麽感情?」
「哀悼之情—他死的那天,我去祭他!」
「他如果死了,就算是冥婚,这个门你还是得过!」「你… …。」我恨恨瞪着眼前的女人。
草泥马… …
草泥马… …
被我千刀万剐地瞪着,大妈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想做名门千金,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不然,你跟你妈还想看我的脸色活多久?」这女人越笑越温婉,内心却不知养了多少毒蛇,「看在你是『我死去老公的女儿』的份上,我好心劝你,郑家小少爷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你知道我没什麽耐心,新品牌上市在即,我们需要大笔资金跟通路,而你也知道『Dolly集团』现在的状况不比从前,代工的单被抽去不少… …」「不就缺钱嘛?」我冷哼:「倒不如把我卖了。」「卖你也没那个价。」大妈抚着我的发,淡淡地说:「错过这个,我可不敢保证下一个甚至下下一个还是这般人模人样… …星辰,你是聪明的女孩,说的这麽白,我相信你懂。」哦,我懂,我当然懂。
大妈在威胁我,这次缔婚物件还维持在品质保证的标准,若不成,以後筛选范围大概就只剩『富』这个条件了。
换句话说,基於商业利益,基於自身幸福跟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