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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魔法 >千山暮雪 > 第 14 部分

第 14 部分(3 / 3)

辱,我一直骗自己,骗自己如果萧山知道......如果萧山知道......

如果萧山知道,他绝不会让我遭受那些.

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莫绍谦的情景,那是学校某实业公司的庆典,莫绍谦作为嘉宾来参加剪彩.那时候我刚刚考进大学,因为身高被选入学校礼仪队, 天天穿着旗袍练走路.剪彩的时候莫绍谦就站在我身边,因为进了礼仪队我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正式场合,地下密密麻麻全是人,而且前排还有不少记者和相机,我脑子里直发昏,把平常的排练忘得一干二净.莫绍谦接过剪刀后,我端着彩带还有点不知所措.最后他一剪子下去,我正好伸手想去托彩球,结果他的剪尖不小心戳到我的手,滚圆的血珠冒出来,台下坐的都是老师和领导,我忍着疼没声张.

那时他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我只记得他的眼神,非常犀利,若有所思,仿佛我指尖流出的并不是血,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我忍痛还保持着微笑,所有的人都在拍手鼓掌,礼花和彩屑在台上纷飞似一场花雨,他把剪刀放回我的盘中,然后同所有人一起鼓掌.可是我一直觉得不安,就因为刚才他那一瞥,他看我的时候不像是看个人,倒像是看着别的什么东西.我忍到最后端着彩球走到后台,所有的人才发现我的手在流血,礼仪队的女生都慌了神,莫绍谦却很突兀地出现在后台,径直朝我走来过来, 用一块干净手帕压住我的伤口.

我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用手帕,那手帕上有淡淡的香气,后来悦莹告诉我说那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这款香水目前国内没有出售。

“一定是个有钱又优雅的男人."我还记得当时悦莹的口气,”可惜我没去看剪彩,这种男人真的好小言哦!“悦莹每天看言情小说,成日沉浸在对爱情的幻想中。 而我没过几天就忘了这件事,周末的时候我照例收拾东西回舅家,除了南门去公交站,没想到有部车忽然在我身边停下来。

莫绍谦那天穿的很休闲,T恤长裤看上去都很普通,若不是那副太阳镜,我一定会把他当成学校的哪个老师,我跟我打招呼,我一时没有认出他来,心想他肯定是认错了人。

可是旋即他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只好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您是哪位?”

太阳镜遮住了他的眼睛,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当时他应该是在笑,问我:“你的手好些了吗?“

我这才想起来他是谁,可是那天的嘉宾一大堆,不是这个总就是那个总,我实在记不住他姓什么。

他似乎看透了我的窘态,对我伸出手,”莫绍谦。“

我连忙伸手与他握手,这是我除了亲戚和老师之外,第一次和成熟的男人打交道。他举止优雅,风度翩然。知道我要回家,便提出送我一程。

“正好顺路。”他很有风度地替我开车门,“你不介意吧?”

我还是想自己坐公交车,可是他虽然是商量的语气,不过气势凌人,显然习惯了发号施令掌控一切。我还在犹豫,他已经微笑:“我不是人贩子。”

那时候的我还是不习惯和他这样的人打交道,我只是觉得他这样的老板还挺和气的。我搭他的顺风车回舅舅家,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与我闲谈,知道我想勤工俭学,趁着等红灯的机会,他给我一张名片:“有个朋友的公司,招大学生做临时兼职工作,都是上街发传单或者促销,比较辛苦,不过日薪倒还不错。你要有兴趣打这个电话,就说是我介绍的。”

我那时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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