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部分(2 / 3)
是某某的家长,就进入了现场,而杨风确实不认识他。第二,杨风在接受询问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死了,也认为自己是死不了的,所以如果他认为收礼会影响他声誉,或者是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他可能会对这个情节进行隐瞒。”
“哎,他这样隐瞒,可就苦了我们公安。”赵法医说,“你说的这些我都同意,那你说的第四个推断呢?”
“我觉得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我说。
“不止一个人?”赵法医说,“怎么可能!死者说了,是个不认识的痞子,说明就一个人啊。而且两名死者身上的刀伤符合一种工具形成,怎么可能会有两个人?”
“死者说一个不认识的痞子,可能说的只是捅他的人,另一个不一定动手。”我说,“后来死者还说了,黑衣服、白衣服,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是在描述一个人穿着黑衣服,一个人穿着白衣服。”
赵法医皱着眉头思考着,并没有被我说服。
我接着说:“我的主要依据是女性死者身上的损伤。女性死者除了右侧腹部的一刀以外,颈部和口腔黏膜都有损伤,尤其是颈部损伤,两侧颈部肌肉都有出血。”
“嗯,那说明什么呢?”
“两侧颈部肌肉都出血,口腔黏膜还有出血,我觉得一只手是完成不了的,必须要有两只手才能完成上述的损伤。”
“哦。”赵法医点点头,说,“你是说,凶手如果用两只手掐扼女死者的颈部和口腔黏膜,那么他就没有第三只手拿刀捅人了。”
我笑着点了点头,不得不承认赵法医的悟性真的不错,我说:“我怀疑,是凶手在刺伤男死者的时候,女死者从床上惊醒,跑了下来,这个有依据,女死者穿着睡衣,没有穿鞋,这符合紧急情况下床的表现。女死者下床跑到卧室门口的时候,看见男死者受伤,就会叫喊,这个时候另一名凶手就上前捂压她的嘴巴,掐扼她的脖子。一般捂压口部的目的都是防止喊叫嘛。控制住她以后,拿刀的凶手已经刺了男死者六刀,于是跑过来刺了女死者一刀,刺完,两个人迅速离开了现场。”
“你的现场重建,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赵法医说。
“当然,这只是猜测。”我说,“确定两个人,还是没有确切的依据的。”
说完,我和赵法医都沉默了,分别想着刚才的这四点分析,想尽可能的串联起来,发现一些新的线索。
赵法医率先打破沉默,他说:“可是现场勘查提取了现场的几十处血迹,全是男、女死者的血,包括楼道里的滴落血迹都提取了好几处,也没有发现第三人的血迹啊。”
“我倒是有新的想法。”我没有回答赵法医的问题,“我觉得凶手用的,可能是弹簧刀!”
“这个有点玄乎吧?”赵法医说,“作为法医,我们只能说是刃宽3cm左右,长10cm以上的单刃刀具,不能肯定的说是哪一种刀具啊。”
“我有依据啊。”我说,“首先,凶手携带的刀具应该是易于隐藏的,对吧?不然他拿着把刀,死者就不可能让他进入客厅了,凶手敲门的时候,刀应该是藏着的。既然能把那么长的刀藏住,又是夏天衣服口袋不多,说明刀必须是可以折叠的。不能折叠的刀,放裤子口袋里,岂不是会伤到自己?”
赵法医点点头。
我接着说:“第二,这把刀从折叠状态变成伸直状态必须要快。死者的手臂没有抵抗伤,说明被攻击的时候是出其不意的,凶手掏刀、把刀刃伸直必须要在死者没有反应的情况下完成,这一般的折叠水果刀是很难完成的。”
我喝了口水,接着说:“第三,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男死者身上的六处创口,方向都是上锐下钝。也就是说凶手拿刀的时候,刀刃是朝上的,即刀刃是朝虎口部位的,这不符合一般人的拿刀习惯。一般人拿刀,刀刃是朝下,即刀刃朝四指。如果是弹簧刀,按了按钮,刀刃从刀柄里弹出来,必须是从拇指和四指之间弹出,这样握刀,刀刃就是朝上的。”
“有道理!”赵法医说,“被你这么一说,我也认为是弹簧刀的可能性比较大。刚才我问的那个问题,你怎么看?”
“别急,我接下来就说这个。”我说,“既然是刀刃朝虎口部位,凶手又有可能受伤,那么他受伤的部位应该是虎口。虎口位置血管丰富,一旦受伤,必定有较多的出血量,所以凶手的血肯定会遗留在现场。”
“可是,现场确实没有找到凶手的血啊。”赵法医说。
“我早就说过,前期提取的血远远不够,因为在现场那么多血迹里发现相对少得多的凶手的血,无异于大海捞针,很难。”我说,“我有个办法。凶手杀完人肯定要逃离现场,现场外,则应该会有他的血迹吧。”
“是啊。”赵法医说,“外围搜索以搜索物品为主,还真没下大工夫找细小的血迹。”
“今天天黑了,条件不好。”我说,“明天一早,我俩就去现场外找血。”
回到宾馆,我百无聊赖,好在宾馆和公安局不远,我就和赵法医信步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