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 5)
杨小胖的情书?!
凌珑瞬间脸色发白,小手一沈,只觉得那封信变得比石头还重。
「我——我——我——」她汗如雨下,努力想解释。「呃,很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但是——我、我、我比较喜欢男的——」她「受宠若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声音愈来愈小。
「你想到哪里去了?」杨小胖瞪了她一眼,圆脸上不见半点笑意,还是酷得让人退避三舍。
「啊?」难道,不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
「我是要你把信转交给张彻一。』口气还是很冷硬,只是,那黝黑的肤色上,悄悄的浮现一抹暗红。
真相大白,凌珑松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搁下心里的大石头。呼,原来,这封情书不是要给她的。
虽说对校园风云人物没兴趣,但是入学三个多月,听多了同学问的口耳相传,对这个名字,她多少还有点印象。
依稀记得,小芳曾提过,张彻一是现任的篮球队长,人高马大、球技一流,在球场上奔驰时,魅力直逼流川枫与仙道,帅得让人无力招架——
原来,英挺的篮球队长,才是大姊头倾心的对象啊!
「你说的,是那个篮球队长吧?」凌珑捧著信封,一脸为难,又陷入另一个困扰。「我——我——那个——」
「有啥问题吗?」
「我、我——我不认识他耶——」
「所以才说是『转」交啊!」杨小胖的声音里有丝压抑,显然正在忍耐她的迟钝。「你哥哥不是跟他同班吗?」她提醒。
凌珑点头,开始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哥把信拿给张彻一?」
「没错。」
肯定的答案,让凌珑的眼珠子差点没跌出来。
真没想到,人人闻之色变的大姊头,竞也有如此含蓄的少女心;更没想到,杨小胖竟会挑了她来送信。她这只白鹤,倒是不用拔羽毛织布报恩,更不用以身相许,只需要传递一封情书就够了。
「怎么样?这件事情你应该办得到吧?」
「唔,没问题是没问题,只是——」
「只是什么?」圆脸看来有些耐。
「这样大费周章的转信,不嫌太迂回了吗?」凌珑鼓起少少的勇气问道。
「你有意见?」浓眉大眼全都揪了起来,圆圆的脸透露著不悦,显然是没引接纳别人意见的雅量。
少得可怜的勇气,被这么一瞪,立刻咻的一声消失不见,连一丁点都不剩。
「没有没有,我什么意见都没有。」凌珑卯足了劲,非常用力的摇头。
皱成一团的圆脸,好不容易才逐渐舒展开来。她靠得更近,胖胖的手又搁上来,重重的拍了两下。
「这件事情要是有其他人知道,那么——」话没有说完,但是威胁的意味浓厚,配上魄力十足的浓眉大眼圆圆脸,威力更是惊人。
「我、我、我不会说的——」凌珑全身发抖,用双手捧著那封信,慎重保证,只差没有发下毒誓,言明会誓死捍卫这个秘密。
她识时务且充分合作的态度,让杨小胖很满意,那双胖胖手又重拍了数下,把她拍得几乎岔了气,险些要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
「你替我办事,我也不会亏待你。以後,有我罩你,那些人不敢再找你麻烦了。」杨小胖豪气的宣布,接著站起来,看看窗外的天色。「好了,天黑了,我该回去练拳了。」她自顾自的说完,粗壮的身子就转了个方向,像出现时一样,踏出霸气十足的步伐,扔下凌珑,迳自离开了。
夕阳西下,黄昏的余晖透过高高的气窗,洒落一地橙黄。
全身发软的凌珑,就这么捧著那个粉红色的信封,呆滞的看著杨小胖远去的身影,久久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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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薄西山,倦鸟归巢。
不只是倦鸟懂得归巢,连凌珑这只吓得半死的笨鸟,也是得乖乖回巢。
她捧著那封烫手的情书,在厕所里跪了半个多小时,才有力气撑起发软的双腿,走进空无一人的停车棚,在浓浓暮色中离开校门。
饿得咕噜响的五脏庙,提醒她得先去补充晚餐的食材。脚踏车拐了个弯,绕去黄昏市场选购,半晌之後,她再离开时,车把手上勾著一个装满茼莴的塑胶袋。
街灯一盏接一盏的亮了,在道路的尽头,是绵延数公里的菊花田。为了加速菊花的成长,供应国内与外销的市场,菊花田里满是灯火,入夜後显得光亮无比,照亮了大半个夜空。
凌珑骑著脚踏车,回到自家的宅子前。她双手一按,扣住煞车,当车子停止的瞬间,娇小的人儿也跟著跳下椅垫。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她喃喃低喊,停妥交通工具,就左手抓著书包、右手提著茼蒿,三步并做两步冲进屋子,急著要开始准备晓餐。
凌家虽然观念传统,但是并非是重男轻女。只是,爸爸忙於木工,妈妈忙於乱点鸳鸯谱,而哥哥是学生会会长,洗衣煮饭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