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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1)(7 / 12)

始装傻。又过了半天,才极其敷衍地“嗯嗯嗯”了三声,权作回答。

他的头又低下去了,摆明了不愿意再被打扰。

我郁闷。结婚快三年了,连这么一句偶像剧每集必备用语都要拐弯抹角地求上半天,还求不到。宝贝啊,你亲爱的老妈我做人也太失败了!我一脸沮丧无精打采地起身要走。

刚走了两步,听到后面一个声音,不高不低地:“笨蛋。”他的声音轻不可闻,“你手上戒指的背面。”

我有些疑惑地褪下,早看过了啊,还不是一堆弯弯曲曲的豆芽符号,有什么好看。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难不成――

我重又挤坐回去,小心翼翼半带讨好地:“刻的什么?”

他闭上眼,半天才一个字一个字地:“波、斯、语。”就再也金口不开。

我恨恨,跺脚离开。龙斐陌,风水轮流转,你等着,总有你吃瘪的时候!

一起身,我的手就被一只大掌覆住。

“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曾经以为,它会留在我身边一辈子。”他牵着我的手,他的声音听起来和他的掌心一样温暖:“桑筱,你是我这辈子捕获到的唯一的,最美的猎物。”

青青陌上桑

作者:陆观澜

番外之秦衫

我是秦衫。

十二岁以前,我是孤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母亲是谁,从我有记忆那刻开始,一直在孤儿院里长大,直到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院长的歧视虐待,稍大孩子们的欺凌侮辱,我选择了逃离。

我一直流浪在唐人街上。原本跟我同时逃出来的,还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后来,他们被抓回去了,只有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

这样的环境里,我不可能不狡猾,不察言观色,不欺善怕恶。

一开始,我免不了继续被唐人街上的其他地痞流氓欺负。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扮猪吃老虎,学会了狐假虎威。

为了生存,我依靠上了唐人街上的一个流氓小头头叫做焦哥,我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偷东西抢东西我帮他们望风,声东击西,或者低声恫吓受害者,时间不长,这些事我已经做得纯熟,很受焦哥和他手下的赏识。

他们吃肉,我喝汤,已经足够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一开始,我很满足。可是时间不长,我心底的焦虑如同杂草般一天天蔓延开来,那个焦哥,已经有了一个大陆带来的大老婆和一个在美国认识勾搭上的菲律宾小老婆,但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来摸摸我,招惹我,说些让我心惊肉跳的暧昧话。

我才十二岁,可我知道,我长得很美,而且,我发育得远比同龄的女孩子要成熟。

我心急如焚,我想找机会摆脱他,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不敢得罪他。

机会还是眷顾我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龙斐陌。那天,大雪纷飞,街上行人稀少,他独自一个人徒步走来,穿着名贵的黑色狐裘大衣,面如冠玉,神情举止看上去就是那种受到极佳教养的世家子弟。他后来跟我说,家里司机不在,他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他弟弟抓药,药方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不可以丢。所以,他明明知道这条街的治安是有名的乱,也不惜冒险一试。

他是焦哥他们心中理想的肥羊。

也是我的。我决心赌一次。

上天眷顾我。我赢了。

他竟然带走了我。我过上了从来不敢梦想的生活。他的义父,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华人大亨,是他生父的生前至交,视他如珍宝,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所以,没过多久,在经历过必不可少的考验和观察之后,他的义父,也成了我的。

仿佛仅仅一夕时间,我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数不尽的华服,美食,奉承,宴会……生活如一道完美的华卷,还仅仅只是在我眼前展开一小角,就足以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从他带走我的那一刻起,我最想要的,只是轻轻的,那样一个眼神。

斐陌是不折不扣一工作狂人。他刚开始学习商业的时候,背着义父跑到纽约一家大公司去推介产品,对方态度极其冷淡怠慢,几乎几分钟便将他打发了出来。我站在外面等他,看到他一脸平静地走出来。那神色,宛如阿修罗般。倘不蒙他喜悦,必然遭殃。

果然,两年后,事件重演,但角色倒换。

当年义父在世的时候,很信任一个叫做苏珊娜的美貌无匹的秘书,夸她能干又有头脑,对公司兢兢业业,斐陌接过义父公司的时候,在他的特意关照下,顺理成章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呢?

过程一定精彩,可惜我没眼福。

我只知道,那天刚好我进办公室找斐陌,看到他微笑着:“谢谢你对公司曾经做出的贡献,然后,”他继续保持笑容,只是我觉得寒意扑面,“你被辞退了,并且,我觉得你去××地方更加合适,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写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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