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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穿在身上,因现在天气渐冷,她又套了一件金丝滚边的琵琶襟外袄,头梳百合髻,于发髻左侧插了根珠花步摇,落落大方,脱俗淡雅又不失端庄。
兰晓到了外间和陆绍棠一起略用过早饭,便去向陆母敬茶。
陆母早已端坐在厅堂的上座,旁边侍立着周家媳妇和一个小丫头。陆母见儿子与新媳妇并肩走了进来,脸上便带了笑意,她又见到兰晓眉若新月,眼眸顾盼之间,好似盈盈秋水,鼻挺嘴薄,穿着喜庆又不失大方,丝毫没有那小家小户的扭捏之气,陆母心中更是满意。
“娘。”陆绍棠望了望这世上他最亲的两个女人,带着浓浓的幸福唤道,便和兰晓一起行礼问安。
陆母连连点头,答道:“乖!”
周家媳妇斟好了茶,递到了兰晓手上,兰晓双手端着茶杯,神色恭谨地跪了下去,说道:“婆婆请喝茶。”第一次见婆婆,她的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
陆母又酸又喜,接过茶杯抿了一口,便从手腕上褪了支羊脂白玉手镯,拉着兰晓的手,说道:“这是陆家的祖传之物,是要传给历代的儿媳妇的,如今我把它交给你。日后我把绍棠交给你了,你们小俩口要好好地过日子。”
那手镯晶莹剔透、玉质上乘,兰晓听得陆母那么一说,只得郑重地接下,这才起身,往陆绍棠旁边坐下了。
陆母语带哽咽地说道:“我早就盼着你成家立业的这一天,可惜你爹…….如果他能…..”
厅内气氛顿时压抑哀伤起来,陆绍棠低低地唤了声“娘”,陆母随即重展笑颜道:“今天是你们的大喜日子,我说那些作甚,我今天真是高兴!”
兰晓抬头向陆母望去,看得出来陆母年轻时必定是个端庄秀丽的大家闰秀,言行举止甚为优雅,不像自己是有意识地作出那副姿态来。但陆母的脸上、眼角刻满了生活的风霜,想必那些苦难让她早早地就显了老态。但从她的神情却看不出对不公的命运有不甘和怨恨,她对兰晓这个儿媳妇也没有丝毫的刁难。
兰晓心下一叹,对这个温柔可亲的婆婆多了几分敬重。
敬过茶后,兰晓才有兴致随着陆绍棠参观起新家来。
陆绍棠买了一座两进的四合院,占地不大,不过比起寸土寸金的现代来,算是很不错了,怎么说也有七百多平方米了。不过因是旧房子,位置比较偏,所以价钱也还算实惠。
前院有四间正房,南面有三间厢房,后院也有几间。就陆家这么几个人住着,还是挺宽敞的。屋子墙面刷的雪白,门板也是崭新的,地面上也铺了新石板,院中种了几株海棠,还有几株不知名的花草,新翻的泥土散发着清新的气息。这就是自己的家了,兰晓暗暗告诉自己。
等把新家里里外外看了个遍,陆绍棠拉着兰晓的手,有些歉疚地说道:“手头银钱不多,只稍微粉刷了下,也没有置办什么好家具,丫头仆从也少,也没有……”
兰晓将食指盖在他的嘴唇上,说道:“你做的已经很好了,我很开心。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陆绍棠一把抓住兰晓的手指,放到嘴边轻轻地咬了一口,兰晓感到又痒又酥,这家伙怎么成了亲之后便像换了个人似的,对自己不但动手动脚,还经常动口,忙不迭地抽回身,瞪他道:“你属小狗的吗?我又不是狗骨头。”
陆绍棠见娘子那双如黑宝石般的眼眸里跳动着羞恼的火苗,她还没习惯自己这些亲密的举动呢,竟然把自己比成骨头,他怕兰晓真的恼了,便忍住笑故意转换话题道:“陆家虽没几个仆从,不过你也要认识一下,好不好?”
兰晓只熟悉七斤和忠伯,不过陆家的仆从的确是很少,忠伯和七斤都各自在铺子里住着,家里陆绍棠就买了四个小丫头和两个粗使婆子,除了服侍陆母的丫头由她取了个名字叫福儿,其它的都是以春字开头,他知道春芽跟着兰晓过来,便打定主意让春芽做大丫头,这样也能让兰晓尽快适应陆家的生活。
不过有一家仆妇是陆母带过来的,就是先前站在陆母身边的周家媳妇,,她同时也包办了伙食,她的男人则是门房,也干些杂活。她们一家以前就是服侍陆母的,而且在陆家败落后仍不离不弃。
兰晓一一记在心里,她对周家几人也多了几分客气和尊敬,他们算得上是有情有义的忠仆了。
陆绍棠不能一天到晚的陪着兰晓,等兰晓熟悉了环境之后,他便要去铺子里,临行前,问兰晓要不要一起去。
既然当了人家的妻子,总要表现得温顺些,其实很多男人并不喜欢女人太强势,而现在新婚期间,兰晓不介意当一个温柔如水的小女人,只要陆绍棠支持自己,以后不怕自己没有机会重新出山。所以兰晓留下来陪婆婆说说话,顺便多了解陆家的情况。
兰晓这般举动歪打正着地讨了陆母的欢心,毕竟无论哪个婆婆都不喜欢自家的儿媳妇在外抛头露面,对儿子指手划脚的。
陆母想起原先忠伯曾对自己说过,生意上许多主意都是兰晓出的,她便怕兰晓日后会压着儿子一头,不过听了七斤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