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部分(2 / 3)
任之炀看着她,“求求你,不要这样。你要我怎样都行,只是不要去打扰到他,行不行?”她的妆都花了,第一次见她是在嘈杂的夜店里,她一身十分性感的豹纹短裙,身材纤秾有致,回首一笑,有着不同于这个夜店的复杂气氛的纯美。
任之炀轻轻的扬起手,她闭着眼睛等着巴掌落在自己的脸上。
他却只是,用指肚,轻轻的擦去她眼角染了污的眼影。
然后,手掌在她的脸上辗转,然后逗留在她的嘴角。
“童暖,你知不知道,他就要结婚了?或许比我们更早。”他的手那么的温热,她只能乖乖的一动不动的偎在他的手心里,做出乖巧的模样。听见这话,她只是面色一僵,但是还是乖巧的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关于任青岚的事情我已经不在乎了。”
任之炀,冷冷一笑。
推开她,披上了外套,走出房间大门。
她即刻跌落在地上。
他要结婚了?新娘是不是就是张沫樱,江西子那样的,那样没有过去,从小娇生惯养的公主?如果是那样子,她应该恭喜他,他的人生就是应该完满了,她也不必耿耿于怀了,而,与此同时,所有的爱与希望都可以,被焚烧在过去了。
她的手不自禁的落在自己的小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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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点头就能挽回之七
她在祈祷,她的男人能够拥有一个疼他的好女人,能够每天早上给他买好他最爱吃的小笼包,给他煮好浓稠的小米粥,然后把喜欢赖床的他给吻醒,当然,一定要会做糖醋肉,要把米饭给他在盘子里盛着,因为他不喜欢在碗里吃米饭。
他不喜欢橙子味道,只喜欢女人身上有草莓味道。
他讨厌口红,却喜欢唇膏,每次她抹上抹茶味道的唇膏,都被他吃掉。
想着,想着,她笑话自己。已经不是自己的男人,这样的念念不忘,难道就会把他思念回来么?
“之炀,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穿着白色的皮草的女子,有着温和可爱的眉眼。
他坐在车子里,不想要说话,只是不停的鸣喇叭,她的身子就从窗子探进去,按着他的手掌,“任之炀,我说,我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但是这不代表我不爱你了。”
他只是冷冷清清的扬了扬眉头,“戴乐乐,我请你自己照照镜子好不好,我会为了你去结婚?我就是喜欢童暖,我喜欢死了行不行。”
叫做戴乐乐的女孩子,却并不在意他说什么,一把拉过他的身子,扭着他脖子,白皙的脖颈上一道血淋淋的划痕。“怎么了这是?跆拳道黑带也能让人伤成这样子。”她去翻自己的手袋,想要给他找一片消毒湿巾,他却已经关上了车窗。
车子绝尘而去。
戴乐乐还擎着一双拿了纸巾的手,冷风吹过,不会冷,不会凉,只是觉得伤。
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是所有(小说都描白不出的情感,她也忘记了是谁先说的爱,好像有了记忆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她学柔道,他就学跆拳道,她总是爱生病,所以经常是只能呆在家中看着永远看不完的小人书,他却爬了窗户进来,给她捉了蝴蝶放在小瓶子里。说,看你病怏怏那样,找个蝴蝶陪你吧。
任之炀在所有的人都是混世魔头,只在她心中是英雄。
一个从来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美好一面的撒旦。
他会在她崴了脚的时候,背着她在雪地中走很远的把她背回家,她谢他的时候,他却是扬长而去,说死猪,胖死了,小姑娘丫丫的能不能减减肥啊。
他会跟别人抢来她想要的贴纸,她说这样不好,他就霸道的说,只要你喜欢的,没有什么是不好的。
他是任之炀,是一个别人都看不懂任之炀,只有她看得懂,他的任性,他的狂妄,他的不羁,只是为了得到一点点的关爱,这些她都明白。可是,她的父母却不明白,报纸上总是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今天是夜宿某个女星的香闺,明天就是聚众吸毒,后天就是当众斗殴,戴乐乐是书香门第,家里已经下了最后的通牒,必须和任之炀一刀两断,她求了求了,闹也闹了,父母说,如果你跟了任之炀,从此没有我们这对父母。
她也理解父母,这样的任之炀,这样的一个坏孩子,父母怎么会把她托付给这样一个男孩子。
任之炀才二十二岁,而自己已经二十四岁了。
女人的好时光,她都陪伴了他。
人说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就开始衰老了。她本来在这样的一段爱情中,就属于付出的一方,默默的忍受着他所有的缺点,所有的错误,因为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任之炀的父亲抛弃了他的妈妈,而他也被爸爸一起遗忘了。
只是不停的给他钱,不停地给他各种物质上的补偿,可是,他一点都不稀罕,他要的是关心和温暖。
所以,当乐乐犹豫良久告诉他,之炀,我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他在电话那边,声音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