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3 / 3)
般?
这是秦月容习字以来每天都要上演的戏码。
自从下定决心作大庆朝的顺民之后,秦月容的求知欲无限膨胀,第二天就要求习字。要想混好,总得认清形势,风俗习惯、历史知识、法律条文都必须了解。习字,是迫切需要。其实之前秦月容基本认识那些字,跟中国繁体字差不多,就是看起来费眼,写起来费力。所以,她装了七天就装不下去了,顶着她现在拥有的萝莉脸,以懒为名不动声色在王家推广简体字。
刚开始,只是那些多了笔画的字被她弄成简体,她的启蒙老师王光元少爷很尽职,不厌其烦纠正,每次都被她的童言童语萌倒。王大哥事后也不是不懊恼,但是再一想,反正大家也不指望她真考个功名回来,现在的月儿,比之前乖巧十倍不止,偷懒少掉一些笔画,又是什么大事呢。
可是后来,事情越来越离谱,文字短了笔画已经不算事了,少胳膊短腿也是平常事,还有斩头去尾的,开胸去芯的,甚至有些字压根就跟原来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每次她都有理由为她的字辩护,虽然她的理由很牵强。
顾嬤嬤有一次实在忍不住了:“月儿,如果用这样的字写东西,只有你自个儿能看得懂,学了不是等于没学吗?”
秦月容不以为意:“我亲爱的顾嬤嬤呀,你怎么忘了呢?闺阁文字不能流传到外头,只要三个哥哥,你,张伯能看懂就行了。对了,你们现在也不大懂,明天开始我教你们认字。”
谈话的第二天,早餐后的半个时辰,是秦月容表小姐的授课时间。她把她的“作文”,实际上是前一天她记得流水账,每人发一页,给大家通读三遍,教大家认字。王家的规矩,早餐后半个时辰本来也是歇困时刻,有这么一个萌物,非常认真地教课,大家也就陪着她玩。
就是最扎人的王小二,也不得不承认秦月容很有天赋,比如,她一个月就把大哥能教的字都认完全了,虽然她把它们肢解的肢解,去皮的去皮。再比如,她不光认字,还知道作文,虽然她的“作文”写得很烂,通篇没一个雅词,全是大白话,估计隔壁小毛都能听懂,这倒比大哥的“作文”强多了,因为大哥的文章只有他的老师能全懂。
王光宇时不时就嘲笑秦月容文章里四肢不全的文字,有一次终于把她惹毛了,“宇哥哥,要不咱俩比试一下,我们同时写一百个大字,你用大家都用的文字写,我用我的文字写,看看谁快,不是草书,是楷体哦?”在王光元的见证之下,秦月容大胜。
其实,秦月容还是作了弊的,她的字是用自制的墨笔写出来的。写楷书,软笔怎么比得过硬笔?而且,还是简繁对决!王家两兄弟没用过硬笔,当然不知道其中奥妙,光是不用蘸墨这一条,就足够胜王小二一条街了。秦月容胜之不武,但是当事人都没有提出抗议,当然就是她赢了。自此之后,王小二消停了不少。
说起这个毛笔字,又是秦月容一大恨事。上辈子她虽然动静皆宜,但根本就没练过书法,硬笔字写得也只是勉强够看。这辈子她也不想练什么书法,写字她想要硬笔,确切的说,她想要圆珠笔,可是大庆王朝的工艺没那么高超,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墨笔吧。
全家被她动员起来:
“元哥哥,我想要这么细的软一些的墨条,你能帮我削一些吗?”大哥负责提供笔芯。
“宇哥哥,我想要中间镂空再粘合起来做成的木管子,管腔的大小同这根墨条一样细,宇哥哥,你手最巧了,求你了……”二哥友情赞助笔套。
“顾嬤嬤,你能不能帮月儿作这样一种圆形的刀,圆孔要和这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