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2 / 3)
就会与你们汇合。”
“……”医生张了张嘴,又飞快的闭嘴,小闺女说了,没有问他话,不要开口,他还记得。
巴东明、丁贵两人默默的在心里应一声“是”,目光灼灼,一眨不眨的盯视前方。
雀儿展翅而去,两小童架起姐姐,飘忽着从驾驶室顶上飞飘落地,曲小巫女啪的甩下一张符纸:“金力士听令,以吾之名,令汝等保护车辆,挡路者,杀!”
四金力士一拍八宝擂鼓瓮金锤,震出一阵震耳欲聋的金鼓之声。
被甩飞的符纸呼的飘向一位金力士,金力士将擂鼓瓮金锤交手一只手,一手接住飞来的符令,带三金力士转身大踏步的追卡车。
四大力士几个踏步追上卡车,分别站卡车左右两侧,两位力士在前,两位力士在后一些,保护车上的人。
当两金铠人飘到车头前方,让驾驶室的三汉子惊得吸了一口冷气,这也太……匪所思夷了。
被震惊得无以复加的三人,连连做几个深呼吸才平静下来,他们觉得曾经他们所遇上的灵异事件与小闺女的手段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同时,他们也隐约明白,此番回去,大概路上不会太平!
而且,他们也猜测,此地距他们预定的集训点大概相差十万八千里,否则,小闺女也不会请神护送。
心底有了明悟,三人也不再胡思乱想,认认真真的看着前面的路,努力保持镇定和沉稳,以免自己失了方寸坏了小闺女的安排。
目送金力士护送卡车往前而去,曲七月转身,看着已能见阴影的追兵,微微眯眼,人数不少,应该够杀几分钟!
金童玉童站在姐姐身侧,摸出金手镯和幡旗,笑得一脸邪气,好久没练幡旗,旗子吃不到鬼魂,都没什么精神,今天正好补充点能量。
再瞅几眼,小朋友们遗撼的呶嘴,人数好像有点少啊!
魂人兵马行速要远超阳人兵马速度,很快,马蹄如雷,滚滚而近,伴随的便是一片阴影和阴风阵阵,又在眨眼间,一支人马近在眼前,都是骑兵,青铁色的铠甲和头盔,挎刀佩枪,还有旌旗招招。
骏马如飞,滚起阴风束束,尘烟如浪。
那风和尘,几欲扑到小巫女和两小童身上来,主仆任那人马呼啸而来,身如青松,不动不摇。
跟小姑娘和两小童约十几丈,约四五十米远时,骑士们勒马,阴马收蹄,震得卟卟大响,尘烟几乎将人马淹没。
置身在尘烟里的冥人们,谁也没发现,就在他们视线稍有模糊的那刻,立地不动的小姑娘往前跳出一步,手中符纸落了地,那一刹,阴黑无月的地方划过一道微芒,罩住一大片区域。
战马,无论是阳界还是阴界,都是经历过精挑良选的马,在战场不会乱嘶叫,一支骑兵勒马收阵,马匹们整整齐齐的立地而站,没有发出任何鸣叫。
人静马静,阴风拂旗,满地皆是萧杀之气。
等静下来,曲七月举目一看,终于看清了率队之人,领队的是两位年青公子,一位襦衫长袍,梳发于顶,扣一只银发冠,一看就知是冥人界老世家的后辈,所以衣装等还遵遁冥人界老传统。
冥人界,介与人与鬼之间,他们没有实质的躯体,以灵魂状态存在,众所周知,鬼是人死后的灵魂状态,鬼在地府也可以结婚,不过,不能生孩子,如果不投胎,一直“活”着,而冥人界的人则与阳人一样,结婚生子,生老病死,唯一与人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实质的躯体而已。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朝天子一朝服,阳人界经历历史变迁,改朝换代,服饰也经历多种变化,从古长袍变成如今的西装裙子。
冥人界也一样,同样会改朝换代,同样即有古服也有现服,传统的老世家还保持着老传统,许多冥人则随习惯而定,到冥人界去转一圈,也跟地府一样,即有古装也有现代装,五花八门,乱七八糟。
曲小巫女看到那公子哥儿形如龙华满清之前朝代式的打扮,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可惜了那身好衣服啊!
真的很可惜,衣服挺好,可那人就差了,其实,那位公子哥长相还可以,放龙华街上也算是个清秀小鲜肉,然,因生活在冥人界,少见阳光,肤色惨白,脸又很瘦,碜人的很。
所以,小巫女不忍直视,实在太损三观。
当然不此那位公子哥脸色惨白,所有冥人骑士都是一样的,另一位公子哥儿穿练功服,头戴一个镶宝石的抹额,稍稍多几分英武之气,也勉勉强强看得过眼。
小姑娘一边打量,一边嫌三嫌四的嫌弃不已,那脸上也明明白白写着嫌弃鄙夷的字眼,让打量小姑娘主仆仨的骑士们看得阴火兴旺。
“呔,你就是截了我们猎物的家伙?”头戴抹额发箍的青年,一挥长枪,遥指阳人小姑娘。
敢拿枪指向姐姐大人?
金童玉童大怒,连冥人界的界主和十二神将都不敢对姐姐大人无礼,这只黄毛小鬼竟然敢拿枪指向姐姐大人,死不耐烦了是吧?
大怒之下,玉童甩手一丢,将手中的金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