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合纵回光 (1)(5 / 11)
便有执法吏飞骑七城传下处罚令:族老乱法,先服徭役两期六个月!若不服罪,罚为终身苦役!其余人众若再拒服徭役,死罪无赦!
老周遗民不禁愕然!五百余族老人人都是德高望重的袭爵贵胄,个个都有赫赫大名的家世先祖,几乎便是目下周族的全部有爵国人;若在周室治下,举国族老请命,简直就是天崩地裂般的大事,其威力足以改变任何既定的王命!不想做了秦周人,举国族老的请命竟是轻飘飘一钱不值,非但没有改变辱没国人的徭役法令,反倒是最有尊严的族老们先做了徭役,是可忍孰不可忍!便在周人各族密谋暴动反秦时,东周君带着两个“大臣”昼夜兼程地奔波于七城,苦苦劝住了义愤填膺的国人……秦周人又一次生生忍住了。
徭役事件方罢,不堪之法接踵而来。
最使周人悲愤莫名者,无过于“人无贵贱,同法同罪”了。
五百余族老首服徭役,原本已经使周人难以忍受,不想跟着便出了一件更令人不堪的事体:被周遗民们暗中呼为“太子”的东周君的长子姬桁,春日在洛阳郊野踏青,与一少女在林下篝火旁野合;次日清晨太子醒来,却见少女已经在春草中剖腹自杀了;太子唏嘘一番,给少女胸前挂上了自己的一副玉佩,便要离去唤家臣前来掩埋;恰在此时,一个秦国执法吏却不期撞到了面前,绕着少女尸身查勘一圈,不由分说便将太子缉拿了。
消息传开,周人大哗!
在周人的传统世界里,春日踏青时的男女野合,无论身份贵贱,都是不违礼制的情理中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之谓也!女子死去,与太子何干?退一万步说,纵然太子用强而女子死,又能如何?寻常贵胄犯法尚且无刑,况乎皇皇太子!“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此之谓也!秦人竟因一庶民女子缉拿太子,岂非咄咄怪事?忿忿然之下,周人在三日之内呈送了一幅割指滴血的万民书,一幅三丈六尺的麻布上只有紫黑色的八个大字——请命更法,王道无刑!其余布面便是密密麻麻鲜血班驳的“冠者”姓名。也就是说,周人遗民中的加冠男子全部割指血书姓名,分明便是举国请命。秦国郡守倒也快捷,连夜便将万民书送到了咸阳。
两日之后,秦昭王特诏颁下:“王道已去,代有国法。秦法不赦王族,况乎入秦遗民也!着三川郡守查实案情,而后依法论罪,报廷尉府并国正监纠劾。”此诏一出,郡守再不理会包括东周君在内的任何周人的任何请命,第三日便在城门张挂了《决刑书》:
查:公子姬桁与家臣女芦枝野合于桃林,芦枝愤而剖腹。先是,芦枝为官奴隶身,因善绣锦服而出入东周宫室。姬桁歆慕其窈窕姿色,多求媾和,芦枝请先除隶籍,姬桁虚与周旋,未果。春来踏青,姬桁追随其女竟日不去。芦枝又请,姬桁首肯,遂野合于逃林之下。事毕,芦枝请姬桁出信物以为除籍凭据,姬桁沉吟不答,径自睡去。芦枝愤然,遂剖腹自裁于树侧草地。次晨姬桁虽有怜惜之态,然终无除籍之举。其后,东周君与其子民多为姬桁请命,终无一人一言提及其女除籍也!秦法无隶身,人皆国人,一体同法。是故:姬桁食言而致女死,以律斩首不赦!芦枝除隶籍,许其族人脱周自去,人若阻拦,依法问罪!
决刑书下,周人呼天抢地嚎啕不已。行刑那日,七城周人空巷而出,红压压围住刑场却是万众无声。这是周人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目睹与天子同一血统的太子伏法,谁能不惊惧惶愧!周人实在想愤然反秦,然则面对那幅言之凿凿的决刑书,却总觉得少了些底气,终是咬咬牙又生生忍住了。然则,周人的厄运并没有从此结束,几乎是衣食住行每件事情,都与“凡事皆有法式”的秦法生出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尽纠缠——
村社分界量地,丈地者步伐难免大小有别,此等伸缩周人向不计较。可秦法偏偏有“步过六尺者罚”的法令,直教族老们无人敢于举步丈地!
每日清晨官市交易,斤两稍有出入周人也是浑然无觉。可秦法偏偏却明定度量衡规格,在官市设有校准度量衡的法定尺斗秤,你纵不去校准,市吏却经常在市间转悠查勘,但有那家衡器出错,吏员便登录入策报官处罚。素来不善市易的周人胆颤心惊,索性不入官市,私相在邻里之间做起了“黑市”买卖;若是几尺布几斗谷之类的小宗互易,官府倒也不问,然若是土地牲畜车辆兵器之类的器物做私相交易,又是大大违法!
最为寻常的道路街市的整洁,秦法也有严厉条文。道边严禁弃灰,街市严禁污秽;但凡路边倒灰、牛马道中拉屎、店铺泼脏水污秽街市者,一律黥刑——在脸上烙记刺字!若是直接对弃灰、赶车、打扫店铺的仆人黥刑还则罢了,毕竟周人的仆役是奴隶,可秦法却是仆役弃灰,主人受刑,五六年中竟有一百多个“国人”的鬓角被烙印刺字。
“疬罪”更教人毛骨悚然!疬者,医家谓疬子颈,民人谓烂脖子,后世谓颈项间结核。此等病常因体虚气郁而发,常三五枚串生于颈项间,日久蔓延胸腋糜烂溃疡,此收彼起,非但使发病者“恶死”,且可能染及他人,其时根本无法医治。亘古以来,“疬病”视同瘟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