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1 / 2)
“哦。是伴侣。”顾明珠将未喝完的水放进冰箱,却看到艾弗森跳脚,双手捂着嘴,眼珠子都快惊出来,“什么!你是老板娘!”
他听到内心整个世界的崩塌声,他完全反应不过来。
“差不多吧。”顾明珠已经绕过艾弗森,转而进入客厅,坐在沙发处,“西区的标已经定了,这几天计较详细策划以及预算过来。”
艾弗森听到任务立马离开,全然忘了自己原本的目的。
等他前脚刚走,盛承光从主卧走了出来,穿的是人模狗样。
“你的死忠饭刚走。”顾明珠放下手中的杂质,指了指房门,站起,转身看到他寡淡的神情,自觉无趣,“来说说西区的事吧。你怎么分析这次的事?”
“志在必得。”他轻启唇瓣,目光落在报纸上,硕大的标题就是今日的竞标,大段篇幅介绍了西区,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顾明珠跟顾澜澜三人的照片拼接在一起,占了不少地方,真是夺人眼球。
顾明珠探过头,蹙了蹙眉头:“看来摄影师是顾澜澜的粉丝。”
盛承光似是看得很仔细,挑了挑眉,轻点了点头。
见他如此认真在研究报纸,顾明珠就进了客房,准备整理,打算从今往后让他睡主卧睡个够,心里操了他大爷几百遍。
“看来,对自己很自信。”
顾明珠一顿:“怎么不自信?当时也不知是谁!”话没说完,自己就先闭上了嘴,看到盛承光打量了她几眼。
当时那件事,完全是意外。
***
当初,齐桓来找她,她就很怀疑,毕竟一切都太真切。
或者说,重生前,她死的导火线就是齐桓。
当年,远比现在惨。
那个时候,她亲信顾澜澜,以为她会是知心朋友,没想到却是成为了她的踏板石,她带着她妈妈一跃成了人中之凤,那么她呢,从人中之凤一下子跌落到了不得不被她爷爷赶到国外,即便每个月她每个月都不差钱,可是,这一切就在齐桓见她后,就改变了。
就在那之后的几天,她就暴尸街头。
夜半惊醒,顾明珠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幸好是梦。
那条国外漆黑的小巷,满地的垃圾,腐臭味吸入鼻腔,她真真泛呕,然而,对面的男人手持着□□,枪口指着她,声音被消磁,却还是在这脏乱的垃圾街上惊动了不少鼠蚁……
顾明珠不断地那水冲刷着脸,镜子里的自己苍白的脸庞,仿佛一瞬间看到那条街上已经变成腐烂女尸的自己,一阵反胃。
她觉得重来一次,至少,她没走多少弯路。
回头,却看到盛承光依靠在门框处,睡衣领口微开,露着他那性感的锁骨,要是往日,她还会调侃他几句,可现在实在是太难受了。
“有了。”他的脚步很大,走得很慢,朝她走来。
顾明珠漱了漱口:“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话还未说完,眼前的黑影让她莫名地感受到安全,她一愣,原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盛承光居然成了她的精神支柱,简直是要命,“只是做了个噩梦而已。”
“想到以前了。”
他,那双眼明亮地似乎可以看透她的想法,以至于,顾明珠蹙了蹙眉头,即便盛承光已经猜到或者知道她是重生的了,可那又如何,她并没有想要与他分享过往,或者说,那段不堪的经历,就应该埋葬在某个角落,发臭腐烂直至消失,那是最好的。
可是自打回国后,那段记忆却越发的清晰,并且烙印在她的脑海中。
她不明所以,侧头看向坐在她身侧的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高挺的鼻梁,那双眼睛似桃花非桃花,修长的睫毛,配着入鬓的长眉,很扎眼,可是她莫名地觉得想依靠:“你相信前世?相信重生嘛?”
见他微微垂下眼眸,睫毛下的一片阴影,遮挡了他的眼色。
“可是我信。”顾明珠不管他,转正了头,“盛承光,你信的对不对?”
他依旧没有回答,许久才双手搭在她的肩膀处,将她的脸直视着他,只见他露出笑意,卧蚕的双眼里满是温和:“别想那么多了,都过去了。睡吧。”
顾明珠飞快地侧过头,揉了揉眼睛,瘫在床上,将被子盖住头,眼泪却倾泻而出。
盛承光昨夜何时走得,顾明珠并不知道,只是一大早起来,眼皮微肿,暗骂了自己几句,从冰箱里拿了冰块敷着,后脑勺靠着沙发。
***
江市的财经版,今日迎来的是重量级嘉宾。
一名从江市出去,成名在国外,近年又转攻回国内,从风投到现在转攻江市西区的渡假村,他是如何做到的?而他的零绯闻,却在昨日被打破。
主持人有点眼熟,顾明珠想了许久都未曾想到,挽着盛承光的手,落座在他身侧,反倒是主持人在看到她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惊讶,是的,即便一闪而过,却还是很讶异。
直到听到她的名字,顾明珠才露出释然的表情,世界还真小,几乎让她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