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3 / 3)
很迷人。所以我不想让我的长发遮住我的脸。痞子,我希望让你永远记住我现在最美丽的模样,因为过了今天,我也许就不再美丽了。
在排队买票时,我最接近你的时候。甚至希望我们就这样一直排下去,买不到票也没关系,我的右手臂不时地碰触到你的左手臂,感觉到我右手臂上的红斑正在冷笑着,南台戏院内,终於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突然发觉我就像Titanic一样,将沉没在冰冷的海底,爱的Jack 你又该如何呢? hate? help? hold?
痞子,你并不浪漫,你不是那种会被虚构的爱情故事所感动的人。除了Jack说了那句:
“Rose, listen to me.. Listen... Winning that ticket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t brought me to you... And I'm thankful, Rose... I'm thankful...”
这时我才看到你坐直身子,牵动了一下眉间和嘴角。痞子,你知道吗?我也有同感,你提醒我电影散场了,没错,属於我的电影已经散场。但属於你的人生还是得继续。
痞子,不是吗?
但我还是想自私地保留一些跟你有关的东西,我要你在票根上签名,痞子,你好笨。
那是我认输的表示,我心里希望你签下你的本名,这样我以後的思念才会更具体,如果还有“以後”的话,而且我才会更加确定,你并不只是存活在网路上。
痞子,我终於可以走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谢谢你让我体会“甜蜜的日子”的真谛,但很抱歉 再见的话我说不出口。
而且既然从网路的mail开始,就应该以网路的mail结束。距离我第一次mail给你的日子,也已经有叁个多月了。时间似乎不算短,但也不能以长来形容,我们之间的故事是由我起头的,所以也要由我来结束。
这叫“解铃还需系铃人” 也叫“有始有终”。痞子, 这次我的成语用得对吗?
也许正如你所说的,网路虽然迅速,但并不完美。我可以很快地寄给你我的思念,却无法附上泪滴。嗯,天快亮了。待会再寄给你最後一封mail後,我就该走了。现在的你,应该正在熟睡吧!
看完她的mail,我的心情又像是坐了一次云霄飞车..但这次更紧张刺激..因为这台飞车还差点出轨..我从她的日记里,发现了隐藏在她聪明慧黠的谈吐下..竟然同样也有颗柔情细腻的心..我不禁想着..当初她在写日记时..会想到日後有别人来阅读她的心吗?..或者只是以网路世界里的她为发信人..而以现实生活中的她为收信人?..又或者是相反呢?..
连续两个星期..我习惯以自我催眠的方式..去面对每个想起她的清晨与黄昏,白天与黑夜。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她只能在虚幻的网路里Flyin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希望能去掉这种锥心刺骨的悸动。我也不断地去逃避..逃避pc..逃避任何与咖啡色有关的东西..把自己放纵在书海中..隐藏在人群里..希望能逃避这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但我还是失败了...
因为锥心刺骨和刻骨铭心,都有骨和心。除非我昧着良心..除非我不认识刻在骨头上的那些字..我的催眠术才会成功。但我却是个识字且有良心的人...原来我并非不思念她..我只是忘了那股思念所带来的激动而已..就像我不是不呼吸..我只是忘了我一直在呼吸而已..呼吸可以暂时摒息,但却无法不继续。
所以..我决定去找小雯碰碰运气..
那天是1998年1月15日..一早便下起了雨..台南的天气开始变冷了..是天气的缘故吧!..我按门铃的手一直颤抖着..
『请问小雯在吗?..』
《This is 小雯 speaking..May I have your name?..》
『我..我..我是痞子..』
实在不知道该怎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