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部分(1 / 3)
宋立珩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猾的笑容,大手不安分地在叶静雯光洁的后背上游走,很快把扣子打开了。
叶静雯露出羞涩的笑容,低声责备说:“别在这里,孩子们等会进来了怎么办?”
“谁敢在这个时候进来?”宋立珩撩开了叶静雯家居服的领口,含笑靠了过去。
结婚二十多年,他们也曾经历过七年之痒,也会有争吵和厌倦的时候。可是慢慢地,似乎吵架和偶尔的冷战,成为了婚姻的调味品。
正如宋立珩所说的,他们的爱情经历过激烈以后,更长时间都是这种平平淡淡的相处。就像白开水,即使喝了几十年甚至一辈子,都不会感到厌倦。
***
曾经听过一句说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从海市到太平洋彼岸的纽约,宋秋雅一直默默地陪在宋浩天的身旁。很多女人都渴望一辈子至少能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就像飞蛾扑蝶,即使灰飞烟灭也不在乎。
可是对于宋秋雅来说,她想要的不过是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然后牵手与最爱的人走进婚姻的殿堂,相濡以沫一辈子。
相濡以沫这个词,对于很多现代人来说不过是一种奢望。现实的约束,生活的各种诱+惑以及对于未知的吸引,让很多同龄人在爱情和婚姻上处于游移不定的心境。
所以她一直很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深爱,而且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毫无保留地为对方付出。所以经历过上一次的生离死别以后,她的心态完全改变了。
宋秋雅不再怀疑宋浩天对自己的感情,也不会因为一点儿小事而发脾气甚至吵架。也许曾经面临过失去,她才真正感悟到活着的可贵。
叶静雯安排的公寓位于纽约中央公园附近,每天清晨推开窗户,就能感受到异国风情的鸟语花香。
这是宋秋雅来到纽约的第三天,经历过两夜的倒时差以后,她准备吃过早餐然后带宋浩天到医院检查。
深秋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复古设计的阳台上,床上的男人还没睡醒,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和浅灰色悠闲裤,背影看起来充满了阳刚之美。
宋秋雅一大早就被窗外的鸟叫声吵醒了,起床精心准备了早餐,然后端到卧室里来。大概是鸡蛋和牛奶的清香把熟睡中的宋浩天唤醒了,他伸了伸懒腰,眯着眼转过身,自言自语地说:“培根煎蛋?香蕉牛奶?”
“饿了吗?”宋秋雅往嘴里塞了一粒车厘子,因为屋里开着暖气的缘故,只穿了宋浩天的白衬衫,刚好遮住了大腿的根部。她的双腿修长而白皙,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让宋浩天忍不住喉结一紧。
他懒洋洋地从被窝里钻出来,环视了一周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纽约。“确实饿了。”
这两天又是收拾行李,然后倒时差,宋秋雅整个人累得不行,昨夜早早就睡觉了。她直接走到床边坐下来,提醒说:“别忘了今天要去医院,赶快起床刷牙然后吃早餐。”
“嗯,遵命!”宋浩天敬了一个军礼,直接跳下了床往浴室的方向走去。不到十五分钟,他已经把脸上的胡子刮干净,神色清爽地走了出来。
宋浩天跟宋秋雅不同,从小到大都不喜欢国外的生活。如今将要在陌生的国度渡过接下来的三个月,心里未免有些不适应。
“先吃点面包,再喝牛奶。”宋秋雅一手拿着面包,一手捧着牛奶,示意宋浩天张嘴。在医院照顾他的那段日子,她几乎要把眼前的男人宠坏了。即使肩膀上的伤好了以后,她还是继续喂饭、帮他洗澡,似乎一切都成了习惯。
除了脸上的疤痕,其实宋浩天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可是他很享受这种被照顾的感觉,恨不得这辈子都能衣来张手饭来张口。
“从医院回来以后,我们到中央公园走走。”宋浩天靠在沙发上,懒洋洋地说:“外面的景色不错。”
“嗯。”宋秋雅刚端起杯子,一个没留神把牛奶洒在领口处。她懊恼地抽了一张纸巾想要擦拭,却被宋浩天阻止了。
“我帮你。”宋浩天接过纸巾,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宋秋雅的衬衣纽扣。她的皮肤光滑而有弹性,指尖触及的那刻让他的心跳骤然加速。
“我自己擦就好了。”宋秋雅小声嚷说,可是下一刻,宋浩天微凉的嘴唇却贴了上去。灵活的舌尖轻轻扫过她敏感的锁骨,顿时有种触电般的感觉。
自从出院以后,宋浩天曾经隐晦地提出过这方面的要求。可是宋秋雅念着他的身体刚恢复不久,死活不肯答应。
可是如此美好的气氛,以及新鲜环境的刺激,早已让宋浩天无法控制心底的冲动。他突然把纸巾揉成一团丢在地板上,身体轻轻压了过去。
“小小……给我好不好?我快要憋不住了。”宋浩天的脸颊微红,灼伤过的疤痕似乎透着火光。他低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怀中的女人,突然勾唇一笑说:“要是不答应,我今天就不去医院了。”
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宋浩天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对宋秋雅粘得很,就差上洗手间的时候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