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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林夕(2 / 2)

,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没有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

陈珞笑了笑,问道:“来之前周姐就说有惊喜,我本还不愿意来,要是早知道是林夕老师,那肯定出现的速度比现在快。”

周妁不满:“难道我就这么没面子?”

陈珞笑而不语,周妁见他这样子,低头一想,那脸不知不觉就红了起来。

林夕坐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觉得有趣。

但是他本身就是生活在众明星之间的半个娱乐圈的人,对明星所谓的是非八卦也没什么兴趣,这种事看在眼里,也没发表什么看法。

又聊了几句,陈珞才明白林夕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随着九七年香港回归时间的拉近,大陆和香港之间的往来越来越频繁和容易,林夕这次是来大陆散心的,偶然得知周妁就在云山市,所以专门赶了过来,当然,这其中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陈珞。

七月七日的那场演唱会,不管是对周妁,还是对整个歌坛而言,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特别是那首《青花瓷》,词曲唯美,意境深远,更是让不少写词人陷入深思之中。

原来,歌词除了谈情说爱之外还可以这么写,原来,中国古代五千里历史长河里的东西能够这么的有趣。

这个年代,不管是大陆还是香港的娱乐圈,词曲方向都进入了一个怪圈,好似一首流行歌曲,除了情爱之外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写一般,只是大部分唱歌的明星所偏年轻,所以在唱着那些歌表达情感的时候,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无病呻吟的感觉。

林夕虽然已有盛名,但是也难以走出那个怪圈,所以在听了那首青花瓷之后,这才萌生感触,临时改变自己的行程,来到了云山市。

对林夕而言,他有预感,整个歌坛,或许就会因为这一首歌而改变了。

陈珞倒是没想到这其中兜兜转转有这么大一个圈子,写歌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素来是计划外,随性而为的一件事情。特别是给周妁写歌,完全是因为自己喜欢,就那么去做了,真要让他拿这事去当职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当然这其中可能也会有江郎才尽的时候,但是依照后世娱乐圈不断走高的发展趋势,一个金牌写词人的身价也是非常恐怖的,在这个行业里大赚数笔用来养老什么的,完全够用,甚至还有挥霍的余地,只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过林夕远道而来,就这么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也不合适,他摊了摊手,道:“其实我写的歌也就那么几首,完全是率性而为,对娱乐圈也不是怎么了解。”

林夕道:“我听说你包揽了周妁下一张专辑全部的歌词。”

陈珞一听这话就愣住了,敢情在来之前她就已经被周妁给卖掉了啊,这还真是哭笑不得,虽然不知道周妁是怎么想的,但是陈珞还是道:“林夕老师你也知道,写歌这种事情,灵感最为重要,可能,为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灵感一下子就喷发了也不一定,如若没有一个特定的触因,有时候就算是憋上十天半个月,半年一年也未必能出一首精品。”

林夕对这一点自然是深有感触,认同的点了点头,道:“是啊,就是这样的情况,歌词好写,但是精品难求,要意境和市场全部都照顾到,更是难上加难。”

陈珞就道:“所以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林夕摆了摆手:“不,一点都不失望,你说出了我的心声,换句话来说,其实你和我是一样的人,所以,我能够理解你。而且,写词这种事情,虽然有固定的格式可循,但是到了我们这种地步,其实更多的是靠个人的领悟和发现,发现美,才能写出好的歌词。”

林夕说话的水平还真不是盖的,随便两句话就是道理连篇,满满的都是对生活的感悟。倒是让陈珞惭愧不已,林夕在写词方面可使真正的大师,而他剽窃了,也仅仅是个半吊子罢了,要说是一样的人,还真是惭愧。

旁边,周妁见陈珞这样子,痴痴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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