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金戈铁马(下)第一百六十一章 凶恶的前兆(1 / 3)
凌杰道,“放了老强。”
“这怎么行,黄小明那个巴子抢了我的女人,我就要用他兄弟的命来换,我好不容易才逮住老强,怎么能说放就放。”
凌杰一手搭在胡并的肩膀上,语重心长的说,“胡兵,如果你开枪打死了老强,黄小明身后的四十把枪会在瞬间把你当靶子射成一个马蜂窝,你这是等于在用自己的命换老强的命,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你要想清楚,这样做值不值得。”
凌杰又吸了一口烟,“如果你放了老强,就可以活着离开这里。活着,就有希望。无论你想怎么对老强,对黄小明,都有机会。”
凌杰这话说到胡兵心坎里去了,他思索了很久,最后连连摇头,“我咽不下这口气。窝囊!”
凌杰道,“做大事的,咽不下也得咽。我可以保证,只要你放了老强,留着命出去,一定可以料理掉黄小明,连本带利一起收回。”
胡兵还在思索。
这个时候凤雏走了过来,“胡兵,你刚才也看到了,九哥的速度比子弹还要快,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的速度可以比拟子弹,九哥已经不是人……是神。只有神才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
“我听你的。”胡兵说罢松开手枪,一脚踹在老强的屁股上,把他踹在地上,“你个混蛋,今天算你走运,下次让我逮住,我非得活拨了你的皮。”
胡兵又把老强提了起来,“我们用他做人质,离开这里再放人。”
凌杰淡笑道,“你现在就放了他。”
“好。”胡兵想也不想,直接把老强踹到黄小明身边的地上。
“开枪,打死他!!”黄小明爆喝一声。四十个人顿时清醒过来,但却没有人敢开枪,刚才的情景把他们都吓到了,有一个青年开了一枪。
但只觉一道影子快若光芒,子弹还没有离开枪膛,凌杰的手就堵住了枪口,子弹在枪膛里面爆破,枪支碎裂。
“谁要是敢开枪,就会和这把枪一样,身死尸碎!!!”凌杰低喝一声,顿时所有人都不敢再动了。凌杰直接走过人群,身后跟着胡兵和凤雏……
从开始到凌杰下楼,没有一个人敢开枪,所有人的衣服都湿透了。连头发都是湿的。黄小明的脸上全部是汗水,和洗澡一样。
老强匆忙站起身,依旧跄踉着站立不稳,“明哥,这……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这个人的身手……真的,真的已经神化了,这已经不是人了,是神,是神……”
黄小明自己也喃喃自语,“是神?神么?比子弹还要快数倍乃至十倍的速度,可以远远超过子弹的速度……这……神,世界上真的有神么?”
跟着凌杰走出盛世酒楼,看着酒楼里上百号人站两边为自己开路,手里拿着枪指着自己的脑袋手却在发抖,根本不敢开枪。胡兵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叫扬眉吐气,却又胜似扬眉吐气。
离开盛世酒楼,凌杰三人找了不远处的一家地摊夜宵点了些夜宵吃起来。凤雏刚才吃得不尽兴,现在也不客气的吃了起来,胡兵刚才估计是精神消耗颇大,现在也饿得不行,大口的吃着。只有凌杰一边抽着烟,并不动筷子。
直到大家都吃得差不多的时候,胡兵用餐巾纸抹干净嘴唇,“痛快,今天真是痛快,黄小明和我对着干有几年时间了,从来都是我处于下风,从来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畅快,凌杰……你今天救了我的命,我胡兵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你救了我,以后我这条命有一半是你的。”
凌杰淡然,“举手之劳而已,不需要说谢,今天我们能在酒店碰面,也是一种缘分。我也没有想到,你胆子这么大,”
“嘿嘿……”胡兵嘿笑了几声,“你年纪比我大一些,我喊你一声大哥吧。”
凌杰道,“别人都喊我九哥,我也挺喜欢这个名字,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可以这么叫。”
“好,九哥。”胡兵说道,“你救了我的命,是我的大恩人。你刚才的一身武技简直是惊天动地,速度居然比子弹还要快这么多,放眼天下,这样的事情,都是一饿神话般的存在了。之前我在天下食府里还顶撞了你,希望九哥不要往心里去啊,我胡兵从小没文化,就是一个粗人。九哥你别和我这种人计较啊。”
凌杰现在在胡兵心中已经是神一样的存在了,景仰之情流露于心。能够结识到凌杰这样的人,胡兵感觉很高兴,他非常仗义,也不会在意太多凌杰是国家通缉犯之类的。
凌杰吸了口烟,淡笑道,“怎么会呢,以后记着不用这么冲动就好了。活着就有希望,今晚我们就此别过,来日若有机会,我们还会再见面。”
凌杰说完便和凤雏一道起身离开,倒是胡兵有点舍不得了,“九哥,如果以后我想找你玩,该怎么找你啊?”
凌杰望了眼凤雏,笑道,“我会每天都去天下食府,你如果想找我,就在那里见面吧。”
“好类,九哥慢走。”胡兵起身冲凌杰挥手,眼睛里带着一丝天真傻傻的笑意,一直到凌杰消失在路的尽头,他还在那里傻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