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部分(2 / 3)
的爱慕的花痴目光。没办法,老妈说他这张脸就是摇钱树,随便出去转一转,就会有无数的礼物飞到他的手中。
所以,老妈才如此大方的给了他一顶如此豪华的轿子。金色的轿顶,周围绕着几乎透明的轻纱,就是为了方便招蜂引蝶。
他可没忘记,老妈从小是怎么剥削和教育他的。
他三岁的时候,因为贪玩炸掉了一座小岛,结果老妈立刻就教育他了:“笨儿子,对于任何事物都要最大限度的剥削他的剩余价值,你确定那座小岛上没有一棵能卖的树,没有一块能挖的金子,没有一只能吃的兔子了吗?”
从那以后,他就乖乖的记住了老妈的剩余价值论,用她的话说,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利用能够利用的一切条件来争取最大的利益。所谓君子爱财有道,就是这个道理。
今天,他听说有一位找他老妈的男人,长的非常的帅。于是回去问老妈的意见,老妈一听到人家说是她的男人就炸了毛的吼:“靠,老娘的男人都能绕地球三圈了,鬼还记得他是谁!”
结果在老妈过于激动的情况下,船被老妈的火气给烧了,老妈肉疼的哭诉,一定要从那男人身上赚回来,否则,那个男人就彻底的倒大霉了!
唉,可怜他小小年纪,就要做这么多的事情。没办法,老妈说了,他那张脸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摇钱树,要是她穷的没钱了,就把他给卖了。为了自己可怜的未来,他只要拼命的帮老妈赚钱了。
其实,他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老妈是最爱他的人。他听叔公说过,老妈为了他,放弃了一个她喜欢的男人。
云闪闪想了想,好像是时候,给老妈找个男人了!她一个人,虽然整日看起来很开心,但老妈这么大年纪了,没有老公的话,会很孤单的吧!
打定了主意,云闪闪决定,一定要给老妈挑一个好男人。这样的话,老妈就不会整天捏着他的脸,猥琐的说:“儿子,你娶我吧!”
弱弱的说一句,他其实是比较喜欢小白兔的。
他在老妈的淫威下生活了那么多年,导致他的优点无处施展,所以,他很早就决定,以后一定要找一个小白兔,好好的玩一玩,就像老妈玩他一样。
不错,在老妈眼里,他就是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少爷,到了。”轿子停了下来。
早就下人拉开了轿帘,云闪闪踩着凳子走下来,那样子,像极了一个柔柔弱弱的孩子。
可是,知道云闪闪底细的人,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觉得他是个柔弱的孩子。这孩子的魔鬼潜质,比着他的老妈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呢?”云闪闪用手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衣摆,直到看上去没有一丝的褶皱。
他带着优雅的笑容,像一个小绅士般抬头问前来迎接他的人,彬彬有礼。
前来迎接云闪闪的是这家青楼“夜色”的老板,雅风,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在风尘中打滚多年,颇负才名。当初她被请来做这里的老板,还好奇过,是怎样的人能让一家普通的青楼在短短数月就一跃成为这凤京,乃至整个南唐最大的青楼,后来见到云闪闪,她着实是惊呆了。
这个孩子,太叫人不可思议了即便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他,雅风还是在他优雅的笑容下,有些微微的呆愣。她雅风在风尘中打滚多年,可谓是阅尽天下美男,却从未见过,能有一名男子能有这孩子万分之一的姿容。
小小年纪,便是如此不俗,假以时日,必定是天下,最大的祸害。
当然,这些情绪雅风可不敢表现出来,她可是见识过这孩子的手段的。他对任何人都是一贯的优雅客气,可一旦惹了他,他绝对能叫那人生不如死。
有时候,她真是不敢相信,这会是一个仅仅六岁的孩子。
稳了稳心神,雅风上前给云闪闪施了礼:“少爷,人在雅间里候着,您请。”
夜色,是日夜都营业的。每日都会有些即兴的表演节目,惹来不少人的观看,就如同戏院一般,但却比那些人们早已听腻了戏曲,要有意思的多。
所以,无论日夜,夜色都是人声鼎沸,相当的热闹。
其实最初开业之时,只是夜间营业的,所以才叫夜色。后来改成日夜营业的模式,名字却是未改。
“嗯。”云闪闪点点头,随着雅风走上了二楼的雅间。 “铭公子,我家少爷到了。”雅风将门推开,对着轩辕铭说道。
“少爷?我要见的是云烈焰,不是什么少爷!她到底在哪里!”轩辕铭脸色一暗,他找那个女人找了七年了。
可是当初有人说她从海上逃走了,自此,便杳无音讯了。直到这两年,才有听说她在南唐出现过,他多方打听,才听说她来过这家凤京最大的青楼,夜色。他花了不少钱,才让老板说出来,云烈焰确实是来过。
可谁知,他等了半天,竟然等来个什么少爷!
轩辕铭不禁有些气恼。
七年了,他竟然会忘不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明明曾经那么对他,身为他的未婚妻,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