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3 / 4)
管好你家的神经病女儿行不行啊?”
何琴努力解释:“我女儿不是神经病,她只是有自闭症。”
“管她什么症,总之就是有病了,而且这毛病怎么看都像神经病。不爱说话,动不动就尖叫打人,简直就是小疯子一个。”
这次“结了怨”后,宋大妈以后每次看见何琴和小萱萱都要翻白眼。何琴还从一位比较相熟的邻居嘴里听说,宋大妈到处对人数落小萱萱,说这种“神经病”小孩养来何益?完全就是浪费金钱精力,不如死了算了。
听完何琴的含泪叙述后,两名刑警就去了楼上的宋大妈家了解情况。年过五旬的宋大妈是一个白白胖胖长得很富态的女人,正准备出门去幼儿园接小孙子放学。
得知警察找上门的用意后,宋大妈有些紧张地立马分辨:“警察同志,没错,我是说过楼下那个有病的小女孩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但我只是说说而已,可没想要去弄死她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我是绝对不干的。太造孽了!我就算不为自己还得为子孙后代积德呢。”
马啸不轻不重地刺她一句:“既然知道要积德,干吗还要说那些小萱萱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之类的话呢?”
“唉哟喂警察同志,我说这些话没有恶意了,纯粹是就事论事。那小女孩活着完全就是她父母的负担,九岁了还连话都说不完整,没办法跟人正常交流,也没办法做到生活自理,一辈子都得要人照顾。你们说,养这样的小孩和养废物有什么区别啊?是不是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宋大妈还表示,自己这番就事论事的议论,平时在茶余饭后与小区邻居们的闲聊中说过很多次。有不少人都附和她的想法,认为自闭症女童小萱萱完全就是压在父母肩上的沉重负担,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警察同志,你们要知道,持这种想法的可不光我一个人了,很多人都这么想。如果你们觉得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是杀死小萱萱的凶手的话,那你们可就有得查了。”
马啸相信小区中有不少人会对小萱萱的存在持这样的观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与己无关的事,局外人自然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精确衡量事物的利弊得失,从而得出一个病童养来无益不如不养的判断。
但是,觉得小女孩“生不如死”,与干脆动手杀掉她是两码事。无论是宋大妈,还是其他那些认为小萱萱“该死”的街坊邻居们,都绝不会因此就去杀她的。
很简单,杀了小女孩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没有利益好处的事是绝对没人会干的。更别提还要为此背上杀人犯的罪名铛锒入狱了!
尽管如此,雷霆还是询问了一番宋大妈上个月15号晚上的行踪。原以为这个问题她也要想上好半天,谁知她张口就答:“记得,那天晚上我在香港。和小区很多邻居一起参加的港澳五日游。15号下午出发的,玩到19号才回来。”
从幸福村小区回到市局刑侦总队后,雷霆与马啸都对这桩案子有些一筹莫展了。
最初设想的恋童癖犯案查不出相关线索,改变思路推测是否报复杀人也找不到相关证据。九岁的小女孩在那个雨夜到底遭遇了什么?究竟是谁杀害了她?
把所有资料重新翻查一遍后,雷霆提出新的设想:“马叔,如果幸福村查不出可疑的人,那凶手会不会其实并不住在这里。也许凶手当晚只是偶然出现在小区,发现落单的小女孩后就起了歹意,先设法弄昏她,再利用在垃圾屋捡到的行李箱装上她带走。当小女孩死后,凶手又把她的尸体装进行李箱,偷偷运回小区附近的人工湖沉没。那样警方追查嫌犯时就会重点调查附近一带的人。”
马啸不无头痛地揉着太阳穴说:“老实说,这个设想我也有过,而且这是我最不愿意见到的局面。因为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桩案子恐怕就没法查清楚了。案发时间是上个月,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线索可供追踪。唉!”
雷霆沉默了片刻:“那我们还是继续调查幸福村小区的人吧,毕竟这个可能性更高。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轻言放弃。”
幸福村的所有独居男子都已经查过了,没有发现问题。两名或以上的合住男子也查过了,同样没有发现疑点。接下来警方还要查的话,就只能按男女合伙犯案的可能性展开相关调查了。
就在这一调查正式展开后,刑侦总队接到市交警支队的一份紧急报告。上周日,一位因酒驾被采集DNA样本的交通违法犯罪人员崔一帆,在全国公安DNA数据库比对系统中被发现与十二年前发生在S市的一桩奸杀案有关。这说明崔一帆极有可能就是该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当年那桩奸-杀案是马啸负责的。二十三岁的中学女教师贺兰清有夜跑的习惯,有一晚她在学校操场夜跑时,不但被人抢光身上的所有财物,人也惨遭先奸后杀。
这桩奸-杀案的案发当晚下过一场大雨,把犯罪现场冲洗得一干二净。警方鉴证科在现场勘查时几乎采集不到任何证物,唯有留在死者阴-道里的精-液成为唯一留存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