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3 / 4)
因为慕莲那套房子原本的装修还不错,加上男业主买房只为安顿父母,所以他也就没有重新搞装修。搞装修一来要花不少钱,二来装修好的房子还一时半会不能住,否则就是吸毒气。他觉得完全没必要,直接就让两老带着行李搬进去住了。
得知那套房子没有重新装修过,无论雷霆还是马啸都深感庆幸。因为无凭无据,他们不能申请搜查令进行搜查,只能向那位男业主提出协助请求。他们含蓄地表明怀疑这套房子涉嫌一桩命案,极有可能曾是杀人现场,希望他能让警方的鉴证人员进屋勘查一下。
男业主听说警方怀疑这栋屋可能是凶屋后,吓得脸都白了,声音也抖了:“什么?你们怀疑这屋子出过人命?不可能吧,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十几年,从没听说过这里死过人啊!”
“我们也只是怀疑,所以想要弄清楚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如果你不介意,就让我们来把整套房子彻查一遍,怎么样?”
“当然可以,现在如果不让你们查清楚,我们都不敢住了。”
鉴证人员进入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后,逐一对每个房间都进行了细致的勘查。
大刘负责检查客厅,他的脸几乎就是贴着地板与墙壁一寸一寸地寻找蛛丝马迹。终于被他找到了疑点,在客厅一处靠近地板的墙脚线上发现了细微的红色小点。
“马队,我找到疑似血迹。”
马啸立即一个箭步蹿过去,“在哪儿?”
大刘把那处血迹指给他看,一位血迹分析专家也立刻走过来做进一步的分析。从红点的大小、位置、数量、颜色、色泽等方面,他判断这是碰溅状血迹。
不同的血迹形状,往往意味着凶案现场的不同情况。比如滴落状血迹,一般是伤者或者尸体被移动时留下的;而碰溅状血迹,是凶手在在行凶过程中凶器与血迹碰撞所形成的——这类血迹,往往预示着其出现地点就是第一现场,即行凶现场。
血迹分析专家细致地观察到,部分红点的边沿有较淡的延伸情况。这说明血迹在干涸后又被水分沾到,从而有所扩散——这意味着血迹曾经被拖把拖过。但是这种常规清理方式,并不能彻底清理掉血迹。而且因为墙脚线的颜色是深褐色,溅在上面的血迹不明显,所以被忽略了。
继大刘在客厅里发现了碰溅状血迹后,另一位鉴证员也在卫生间发现了大量血迹。在发光氨的作用下,卫生间的墙壁和地板上,到处都散发着荧光蓝。显然,詹婧应该在客厅里遭到了袭击,然后再被带进卫生间分了尸。
虽然凶案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日光、加热、湿气和年限都能破坏血液中的DNA样本。但是室温下这些东西有时能保存长达数十年。所以,卫生间里尽管提取不到任何DNA样本了,可客厅墙脚线上的血迹或许还有用。大刘细致地对陈年血迹取了样,准备送去做DNA鉴定。
陈年血迹的DNA鉴定需要一定时间。这期间,法医老夏重新对骸骨做了勘验,重点是尸骨被砍成两段时的砍痕形态。
老夏发现,腰椎骨的分离处都有反复砍切的动作,砍了有整整十一刀。刀痕显示凶器是一把肉斧,专业肉贩使用的斧头。这样专业的工具如果是男人来使用,只要一斧头剁下去,肯定就能把腰椎砍成两段。但是,骸骨上的每个砍痕都只有浅浅的两毫米左右。砍痕位置非常分散,不精准,落点很游离。
这样的砍切痕迹反映出了凶手的整体手势和力量统一。说明是一个人干的,而且力量明显偏小。换而言之,应该是女性所为。
法医的这一判断完全吻合马啸与雷霆对慕莲行凶的怀疑。詹婧显然是死于一个女人之手,警方现在又在慕莲当年独居的屋子里发现血迹,她的嫌疑越来越大了。
DNA鉴定结果在三天后终于出炉,看完报告后马啸立即下令逮捕慕莲。因为在她的旧居中发现的血迹,被证实属于十年前遇害的詹婧。
那时候,慕莲正在幼儿园上班。她如今已经是该幼儿园的副园长了。因为正园长近期在休病假,她这位副职俨然成了正职。这天,她亲自陪同着市教育局几位前来幼儿园检查的领导们参观园区。当雷霆和马啸双双出现,以她涉嫌杀人的罪名将其拘捕时,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慕莲在接受审讯时,矢口否认自己与詹婧的死有关连。而对于自己的旧居中为什么会出现她的血迹,她推说完全不知情。
“你想说你也不知道她的血迹是怎么跑到你家来的吗?”
“对,我就是不知道。”
“你可是一个人住呢,有一个女人在你家遇害了,你会什么都不知道?难道你当时不在家吗?”
慕莲立刻顺势否认说:“可能我那天真不在家呢。毕竟是十年前的事,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呀!难道是有人知道我当晚不在家,所以故意把詹婧骗来我家杀了她?那这个凶手真是太狡猾了!”
看着慕莲夸张的表演,雷霆在一旁慢吞吞地说:“你或许记不清楚了,但是警方当年的案件资料中还保留着你的口供呢。詹婧失踪的当晚,你一直呆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