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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演坏人(2 / 3)

个大名鼎鼎的乔蓬丽,也比不过元元妹妹吧?

这一天,连队里的职工们依然在忙着工作,开会学习。

而王慧珍趁着午休时间,从柜子里找了一块白底红花布头,一折对半,用手工缝制了一只小书包。

还在边上镶了一圈白色花边,在开口处装了三枚暗扣。

最后,又找了一根红颜色的腰带,缀在了书包的两侧。这样,元元就可以背着小花书包去托儿所报到了。

至于柜子里的那只花布袋,得帮元元保存好,那是她来时的信物,等她长大了,就交还给她。

黎元元醒来后,看到枕头边上搁着一只小书包,里面还装了两本小人书撑着。她知道这是王妈妈特地给她做的花书包,花了整整两个午休时间才做好的。

她爬起来,双手捧着小书包,细细地摸着针脚。

王妈妈的手很巧,会纳鞋底子,会做针线活儿。看这书包边上的针脚,均匀细小而又结实,就像用缝纫机轧的,平平整整的。

三个哥哥脚上穿的鞋子,都是王妈妈自己做的。

一到开会,就带着针线活去。

田爸爸批评她说,王妈妈不追求思想进步。王妈妈笑着回应道,把你们几个都照顾好了,就是最大的进步。

黎元元记得爷爷奶奶那一代沪上知青,除了会轧衣服,在针线活上却不大行。

这是因为城里有裁缝,家家户户不用自己动手来缝制衣服。而王妈妈这套手艺,十有八.九是在山东老家学会的。

就像连队里的那些女职工们,很多人都会纳鞋底,做鞋梆子。家里的孩子和大人脚上穿的单鞋、棉鞋都是手工缝制的。

还有的,甚至会绣花儿。

偶然用碎布头,做一个小荷包,上面绣上几朵精致的花儿,别提有多好看了。

而沪上女知青们,还有一道杀手锏。

那就是织毛衣。

连队里的劳保福利中,普通职工每季度有三双白线手套。而在车间里干活的,每月还能多发一双。

那时的白线手套,织得很密,也很结实。

如果爱惜一点,一双手套能戴很长时间。

于是,就有人把积攒下来的白线手套,一双一双地拆掉,用颜料水浸泡,给白线上了颜色。然后,再给孩子织成小手套、小围脖、小帽子,还有装鸡蛋的小网兜。

那时,代销点里的毛线供应量很少,还要凭票才能购买。而自己动手,就能省很多事。于是,连队里的其他女职工也跟着学起编织来。

最简单的就是织网兜。

在连队托儿所或小学校里,经常可以看到脖子上挂着一只收着口的小网兜,里面装着一枚熟鸡蛋的小孩子。

这是过生日时,家里给备的小礼物。

即便物质匮乏,可过生日吃一枚鸡蛋却是必不可少的。况且,家家户户都偷着养了几只母鸡,就是为了下蛋吃。

而更令人惊讶的是,有些沪上男知青也会织毛衣。

并且手速还很快,样式一点也不比女知青差。例如,田根宝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是在家里跟着妈妈学的。

家里人口多,妈妈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一有空就开始织毛衣。

自小耳濡目染,也就跟着学会了。

他的两件毛衣都是妈妈给织的,还特意邮寄过来的。

而王慧珍,开始并不会打毛衣。

她也是后来认识田根宝之后,在他手把手地教导下,才学会的。

这些事情,是黎元元慢慢才了解到的。

当时,唯有赞叹。

在艰苦的年代里,大家丰衣足食的水平不要太高哦。

黎元元一边想着,一边背起花书包。

她跑到外间,对着大衣柜上的镜子照了照。

还别说,王妈妈的手就是巧,这小花书包虽然是手工做的,可一点也不比买来的差。当然,现在即便是想买也没有卖的。

这是一个“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年代,小孩子除了花书包,就是那种帆布的军用挎包,就像伟民哥哥的那种。

不过,那都是上学之后才背的。

现在去托儿所,背着花书包刚刚好。

田伟民在外间听到动静,也跑了进来。

看到妹妹的花书包,悄悄地撇了撇嘴。

女娃娃就爱这个,哪里有军用挎包好看?不过,他嘴上并未说,而是笑嘻嘻地问道:“元元妹妹,你要去托儿所了吗?”

“嗯,妈妈说下个星期就可以去上托儿所了。”黎元元脆生生地说道。

田伟民听了,心里有些遗憾。

元元妹妹去了托儿所,又变成自己一个人在家了。

妹妹就不能过完暑假再去吗?

还有十几天就开学了,就不能再等等吗?

在场部那边,也发生了几件事情。

许干事从四营回来后,用了两天时间就整理好了各营部卫生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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