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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4 / 4)

都不知道——但无论如何,这种注定徒劳无功的劳动,仍然令得邺国公府上的女眷怨声载道。

只有柔嘉县主仿佛到了属于她的乐园。

初到新邺城,她便爱上了乘象。不知她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小白象,然后便整日带着大宋皇帝赐给她的仪仗、侍卫、禁军,四出游玩。没多久,曹友闻又送给她一位懂得汉话的三佛齐婢女,从此这位县主便越发的胆大包天。

她经常不顾禁令,远足到离城百城之外,借宿当地蕃人之家。每次出城,她都能带些“新奇”的东西回来,从打猎所获的奇怪猎物,到常见的槟榔蜜酒、椰子酒、沙糊米(沙糊米,亦做沙孤米。即今之所谓“西谷淀粉”。乃砂糖椰子树的干茎木髓中所产之可食用之淀粉质。古时砂糖椰子树亦称桄榔、沙孤树。),甚至偶尔还会带些蔷薇露、檀香、琥珀等物什回来,送给公府的女眷。

城外的蕃人都敬畏这位县主,对她又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也许是因为她是第一个敢于进入“牌水居”的邺国贵人——那是汉人对三佛齐当地盖在木筏上的房屋的称呼;也许是因为打猎歇息的时候,她会毫与顾忌的蕃人向导一道席地而坐,痛饮椰子酒……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城外的蕃人见着邺国的其他部队,往往便躲藏逃匿,但若见到柔嘉县主的仪仗,甚至有人会主动请求做向导。

而大约过了一两个月左右,柔嘉县主又有一样新的爱好。某日,她骑着小白象在新邺城中闲逛之时,竟撞上了一个邺军兵士在凌辱一个三佛齐妇人——这种现象,在邺国部众入城以后并不罕见,即便宗泽、赵仲珙多次严申纪律,但既无严厉之处罚,竟是屡禁不绝——此次这人撞到柔嘉手里,却是倒了大霉,柔嘉叫侍卫将此人带到邺国社稷之前,击响大钟,召来邺国部众,然后向赵宗汉禀明其罪行,不待他人求情,便以大宋皇帝所赐斧钺,将之斩于社稷之前。

自从做了这桩大快人心之事后,邺军一军肃然,军中将士,行事大为收敛。而柔嘉自觉做了一件好事,更是洋洋得意,从此竟是乐此不疲。她每隔一二日,便要巡行城中,凡有人犯禁,便绳之于社稷之前,召集众人,宣明罪恶,然后或鞭或杖,以罪定刑。尽管这位县主并无断案之能,但她与邺国公赵宗汉,却正是各有所长,相得益彰。赵宗汉本人还算聪明,案情之是非曲直,轻易亦瞒不了他,但到了量刑之时,他却犹豫不决,永远拿不定主意;而柔嘉则常常一言而决,虽嫌孟浪,却也大体适当。以赵宗汉的性格,只要女儿拿定主意,他便也随即默认,不再反对。因此父女二人,一审一断,一两个月内,竟也令城中违法犯禁之事,大为减少。

而尽管这司法之权,名义上乃是由赵宗汉或赵仲珙主持,事实上若仅凭柔嘉一人,也的确不可能有此成效——多半会适得其反亦未可知,但城中蕃汉百姓,却不会管这许多,竟将这功劳,全部归到了柔嘉的身上。尤其对蕃部百姓来说,新邺城中的汉人,自邺国公赵宗汉以下,恐怕便没有什么好人,只有柔嘉县主才是菩萨心肠……其实宗泽倒时时会疑心柔嘉如此热衷于主持正义,其实不过是为了一时贪玩。他这种疑心并非是没有根据的——柔嘉从来都不会为了巡城而耽误她外出打猎的乐趣;对于六承勾鞭责蕃人,她也无动于衷,未见得有多么同情;偶尔,她也会把抓到的罪犯丢给她的父兄,自己匆匆离去,而最后,宗泽会知道那时间正好有一艘商船带着新货来了新邺……但无论如何,宗泽都会藏好自己的怀疑。

有柔嘉县主这么一个人存在,对于缓和新邺城内的敌对情绪是极有好处的。城内的蕃人厌恶、痛恨邺国公赵宗汉的统治,总比他们厌恶、痛恨宋人的统治要好。

而且,最重要的是,柔嘉的表现,让宗泽相信,不论她的本心是什么,只要善于引导,这位县主就有机会将这个国家带上一条正确的道路。

并且,她是邺国一系,姓赵的人当中,宗泽所能找到的唯一人选。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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