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中国和日本(9 / 11)
的一片强光中得益的状态之中,处在利用那些中国人不屑一顾、而日本人在开始更加了解我们对多半不但能够采纳并急于采纳的进步和发明的状态之中。
埃尔金伯爵的预言的正确性很快得到证实。1868年,天皇颁布了一篇警文(即"五条誓文"),其目的在于平息全国骚乱,阐明新政权的目标。这个文件着重强调了两大点:"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破除旧习。…求知识于世界"。事实上,西方思想和西方物品在19世纪70年代已大为流行起来。吃牛肉、穿长裤、携带雨伞、炫耀手表和钻石戒指等现象开始风靡一时。1878年创作的一首儿歌是这种观念的最好说明。据G.B.桑塞姆说,"这首儿歌叫作'文明球歌',创作它的目的是要使青年人深深感到西方文化的优越性。拍球时,他们通过背诵被认为最值得采纳的10种东西的名字即气灯、蒸汽机、马车、照相机、电报、避雷针、报纸、学校、信箱和轮船来计算球弹跳的次数。"
日本新领导人不赞成这种不加区别地奉承所有西方东西的做法。他们并不对西方文明本身感兴趣,而仅仅对其中增强了民族力量的那些组成成分感兴趣。在闭关自守时期(当印度的拉姆·莫汉·罗伊在启蒙运动的思想体系方面与孔多塞相一致时),日本人已了解欧洲人在数学、科学和经济学方面的成就,但没有注意文学、哲学和社会科学。同样,他们现在提出了一个非凡的改革方案,宗旨在于建立一个强大的日本,而不是完全模仿西方国家。
例如,在宗教领域,明治时期的政治家赞成神道教为国教,因为神道教认为国民性与天皇是一致的,认为天皇是太阳女神的后裔。换句话说,神道教促进了民族统一,激励了爱国主义精神;如果日本想在现代世界中保持原有的地位,这些属性恰恰是必不可少的。在教育方面,日本明确规定,其目的是促进国家利益,而不是发展个人。它颁布法令,实施义务初等教育,因为国家需要有文化的公民。大批外国教育家来到日本创办学校和大学;成千上万的日本人出国学习,回国后在新学校任教。但是,为了既确保行政管理的一致性又确保思想的一致性,国家对整个教育体系实行了严密的监督。1890年颁布的教育诏书告诫所有学生,"要勇敢地献身于国家;以此来保卫和维持我们的与天地同存的帝国王权的兴盛。"
在军事方面,日本人废除了旧时的封建征兵制,创造了以欧洲最新模式为基础的现代化军队。他们在德国军事代表团的帮助下征摹了一支陆军部队;在英国人的指导下建立了一小支海军部队。明治领导人预见到,这些新军队需要现代化经济为它们提供军需品。因此,他们通过发放津贴、购买原料或成立政府公司来确保所需工业的建立。为了促进工业的发展,他们首先致力于金融机构、商品交易所、航运公司,铁路和电报线路的建设。政府领导人不仅注意支持轻工业如纺织工业,而且注意支持重工业如采矿业、钢铁工业和造船业,因为后者是提供军需品所必不可少的。这些企业建成后,政府通常以极低的价格将它们出售给各种享有特权的私人行业。少数富贵人家,即通常所称的财阀,正是以这种方式扼制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现在。可以补充说一下,这种工业发展所需的资本主要是从农业中获得的。日本人通过引进良种、改进土地使用方法、扩大排灌面积,以较低的成本使农业产量显著提高。1878年至1892年间,耕地面积憎加了7%,产量增加了21%,人口增加了15%。由此产生的农业剩余产品被税收吸走了,而这些税收则为工业化提供了资本。
日本人还仔细检查了他们的法律制度。西方人到来时,日本的法律制度正处于使西方人对治外法权的要求至少是可理解的这样一种状态中。法律混乱而又苛刻,个人权利被轻视,警察专横且独掌大权,监狱的条件令人恶心。1871年,日本成立了司法部,随后几年来用了新的法规,并将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权力区分开来。
与此同时,日本实行了各种政治改革,以便至少为自己提供议会制政体这种装饰品。首先成立了内阁和枢密院,然后,按正式仪式于1889年颁布了宪法。这一宪法规定:不得随意逮捕公民,财产权受到保护,公民享有宗教、言论和结社的自由。但在每种情况下,政府只要愿意使有权制止这些权利。大体上说,这一宪法里从德国模式中借来的东西远多于从法国或英国模式中借来的东西。其原因在于:日本同德国一样,当时正处于巩固阶段,因而对增强国家实力比对保护公民自由更感兴趣。因此,这一宪法只为日本提供了议会制的门面,同时却维护了寡头政治的统治和天是崇拜。的确,宪法第一条规定:"日本帝国将由永不间断的一代代天皇统治和管辖,"同样第三条规定:"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由于采用这一宪法和实行法律上的改革,日本人能够迫切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他们完全可以认为这时的日本已在文明的国际礼让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再需要治外法权,不再允许对其主权的其他侵犯。经过长期的外交努力之后,1894年,他们说服英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