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2)(2 / 4)
好必拿;见了长官,扑通跪下;一朝得宠,忘了姓啥;有点小权,掐死部下;乐别人苦寒,揭别人疮疤;豺狼心情,冷漠肃杀;无信不义,阴损欺诈。
一国之中、一城之内、一体之间,有个把小男人,这国、这城、这集体就必然七零八落,漫散不聚;如全体均是小男人,就必然鬼影穿墙,尸气弥漫。这时,要发展、要进步,就须得大男人来挽救局面。
大男人者,胸似原,心如天,智慧如海,爱恨似箭,面迎风雨峻烈,心思澎澎湃湃,区区人生尤怨,何足伤怀;以恩为爹,以德为娘,大肚能容,海阔天空;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勇毅不挠,精进刚猛;端方如佛,威武如魔,明白如水,自由如风;不飞短流长,不损人利己,不前恭后倨,不取宠媚上;做得贱民,当得大官,义胆侠肝,古道热肠;生如天马行空,死如苍鹰落地。如此人生,当如藏獒追风,高龙行雨,朗然境界,非屑小所能理喻。
大男人是优秀生命的标准,是“人”行于世的承诺,也是人生法典最有金刚魅力的戒律。
人有高低之分,金泥之别。高人阔界,金刚大道,不分男女老幼,如水之源远,如风之平常,一切肉身都可成就,不过是境由心造、事在人为而已。
《藏獒》之外的藏獒
昆仑山下的阿尔顿曲克草原曾经是哈萨克人的驻牧地,现在一个人也没有了。三十年前,我在这里赶牛羊,骑骆驼,做了半个月的牧人。我住在牧人的帐篷里,最大的苦恼是深夜不敢出去小解,因为外面游荡着守夜的藏獒。虽然我和它们白天相处得不错,但夜里就很难说了,我出去再进来,它们把我当成了贼怎么办?一天夜里,尿憋得实在受不了,我只好跪着,把尿接在我的皮鞋里,再把皮鞋从帐篷下面塞出去,泼掉里面的尿。偏偏我在白天喝了许多奶茶,一泡尿接了满满五只鞋才接完。第二天,太阳一晒,皮鞋就变形了,两头翘起来如同一只歪葫芦,穿在脚上根本没办法走路,只好扔掉。但扔了几次,不管我扔多远,皮鞋最终都会回到我身边。原来一只黑色藏獒在辛劳地为我服务着,它总以为是我丢了皮鞋而不是扔了皮鞋。我离开时还带上了这只不能穿的皮鞋。牧人说:“你看我家的藏獒对你多好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你要是不带走,它还会叼着皮鞋去追你。”我说:“早知道它把我当成了主人,我就没必要用皮鞋接尿了。”
皮鞋是藏獒带给我的损失,但我不能对它们有丝毫的怨恨,因为对它们的家园来说,我是一个摸不清底细的外来者,它们的威慑是天经地义的。我欣赏藏獒的立场:在它们的眼里,人只分两种——主人和敌人,没有既亲又疏、亦友亦敌、忽左忽右、时好时坏的中间人物,所有的中间人物、骑墙人物、两面三刀的人物,都是坏人,自然也就是敌人。虽然它不一定马上咬死这样的敌人,但它时刻监督着你,时刻准备着向你发起进攻。
我庆幸这家的藏獒把我当成了主人。可惜我要离去了,更可惜的是,离去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家牧人和他家的藏獒。等我有机会再来此地时,这里已经没有人烟了。
在康巴人的囊谦草原,我和三只牛犊大的金黄色藏獒狭路相逢。它们是从路边的石墙后面冒出来的,堵挡在我必须经过的地方一声不吭地望着我。我停下了,我知道一声不吭便是藏獒咬人的序曲,更知道它们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已经选择好了适合扑咬的最佳距离:二十米,只有二十米,从助跑到咬住我只需要五六秒钟,我根本不可能逃走。好在我已经是一个“老牧区”了,非常紧张但没有惊慌失措。我慢慢地脱下了衣服,心想一旦藏獒扑来,就先把衣服迎头抛出去。它们肯定会首先扑向衣服,趁这个机会,我转身逃跑,能跑几步是几步。三只藏獒都张了张利牙狰狞的嘴,马上就要行动了,危险即刻就要到来。
正在这个时候,我身后传来一个牧民焦急的喊声:“磕头,磕头。”我回头望了他一眼。他又是比画又是说:“磕头,磕头。”他是一个朝拜者,正在磕着等身长头匍匐而来。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位牧民的意思:只有磕头才能挽救我。我的前面是囊谦寺,所有来这里朝拜的人藏獒未必都认识,但它们绝对不咬磕头朝拜的人,因为它们天天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人,已经司空见惯了。于是我把衣服裹在了腰里,朝着藏獒身后的寺院磕起了等身长头,嘴里还念叨着“嗡嘛呢叭咪吽”的六字真言,慢慢地接近着藏獒。
三只藏獒让开了,但并没有离开,似乎有点奇怪地研究着我:怎么一个穿汉服的人也在磕头?我在心惊肉跳中和它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很远,才停止了磕头,回头再看那三只藏獒时,它们已经不见了。我长喘一口气,脑子里蓦然冒出一个词来:护法金刚?莫非它们是护法金刚的异体化身,来这里告诉人们:只有虔诚的朝拜者才能通过这里走向囊谦寺?我寻找那个教我用磕头躲过了一劫的牧人,发现他离我越来越远了。他是在一丝不苟地磕头,每一个动作都做得准确而到位;而我是以磕头的方式逃之夭夭的,动作肤皮潦草,能省略就省略,连额头必须触地、必须蹭到泥土这样的细节也忽略不计了。幸亏三只藏獒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