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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 / 3)

当庭法官好几次哑口无言,在电视直播中看到这一切的观众们无不拍手称快。这种“新兴”法律实践引发了一波热潮,无数律师事务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但贾铭与别的律师不同,他并不是只接那些有利可图的案子。一部分原因是“文化大革命”之后他从祖辈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他不用为了赚钱而工作。有时贾铭会去接手一些有争议的案件,这导致他在插手西九区案之前就被市政府中的某些人列进了“黑名单”。

陈超决定不再阅读这些材料了。他自己在大学时代也曾被列进“黑名单”,原因是私自翻译了一些带有政治色彩的现代诗。

当他来到图书馆时,已经是十点多了。长着一对迷人小酒窝的管理员苏苏为他端来一杯咖啡,杯中的香气浓郁扑鼻。

只是陈超的精力还没办法集中起来。也许相对于爱情故事来说,谋杀案更能引起他的兴趣。对此,他并未感到意外。

直到喝下第二杯咖啡,他才沉下心来看自己为论文选的第二篇古典文学著作——《莺莺传》。

这部唐代传奇是著名诗人、政治家元稹的作品。据后人研究发现,这个故事很可能源自元稹自己的亲身经历。公元八○○年,元稹来到蒲州,遇到了一位叫莺莺的姑娘,两人坠入爱河。后来元稹去了京城,娶了韦家的千金大小姐。最后,元稹根据自己在蒲州的经历写下了《莺莺传》。

陈超饶有兴味地读起这本书来。书中写道,一个名叫张生的学子来到普救寺游玩,而崔夫人携其女莺莺正在寺中暂住。当时正值附近兵荒马乱,张生借友人之力为居住在寺中的这家人提供了必要的保护。为了答谢,崔夫人设宴款待张生。张生正是在这次宴会上遇到了崔莺莺,两个人一见钟情。不过莺莺对张生恪守儒家礼教的陈旧观念作了批判。有一天晚上,她偷偷来到张生的西厢房,并献身于他。不久,张生进京赶考,在那里他收到了莺莺的一封来信,信中写道: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如或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

张生将这封信给他的朋友看了。然而后来他却以所谓的“道德”为由抛弃了莺莺。正如故事最后所写: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故事进行到这里,作者元稹以张生密友的身份,用自己的语言为他的所作所为作了背书: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予常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

在陈超看来,张生后来的选择简直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影响了故事的浪漫色彩。男主人公武断地给妇女下了一个定义——如果一位女子美貌非凡,那么她就应当被视为“妖孽”,因为她会如怪物般毁掉她身边的男人。

陈超觉得这种推卸责任的方式很不高明,他认为张生这些将莺莺比做“妖孽”的自我辩护只是一种厚颜无耻的虚伪的托词,目的是为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辩护,使得整个故事变得错综复杂。这部作品因此变得前后矛盾。举例说,故事的前半部分颂扬了浪漫的爱情,而后半部分却对这一美好情感提出了责难。

不过就写论文这件事而言,这个故事与陈超读过的其他类似作品一样,为他的论文提供了一个主题。无论《莺莺传》还是《凤求凰》,在讲述浪漫故事的同时,都表现出了一种与美好爱情主题格格不入的矛盾心态。在《凤求凰》中,作者将男主人公的死归咎于女主人公,认为是卓文君在性爱方面的贪得无厌耗尽了司马相如的精力并最终导致他死亡。而在《莺莺传》中,男主人公张生将责任都推给女主人公莺莺,说她是一个会将身边人全部毁掉的妖孽。这两个故事中的浪漫爱情最终都成了谴责对象。

这时陈超忽然想到了红色旗袍杀人案中凶手的矛盾心态。凶手剥光了受害者的衣服并杀害了她们,却又为尸体穿上了做工精细的名贵旗袍。

这是一种令人费解的行为。还未等陈超想个明白,这些东西便从他脑中一闪而过。他只得重新把精力集中到书上,试图找到元稹更多的背景资料。在文学鉴赏过程中,对作者生平的研究有时候会有助于理解复杂的原文。

可案子怎么办呢?现在连凶手的身份都没搞清楚。生物学分析已经无能为力,而那些相互矛盾的线索的含义似乎也无法解读。

陈超感觉自己的思路又成了一团糨糊,整个人被论文和案情搞得头昏脑涨,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沈文昌打来一个电话。

“沈老先生,有什么发现吗?”陈超问道。

“说来话长,”电话那头的沈文昌说道,“陈队长,我觉得咱们最好当面谈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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