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信仰的追求与心灵的挣扎(2)(4 / 7)
的号叫引起上帝关注的孩子,其实就是艺术家。他用旁门左道更加便捷地完成了皈依,发现皈依原来就是忠于自己。——上帝啊,没想到你就是我。为什么不能像上帝那样思考呢?这样思考的结果是:我们有了艺术的爱与悲悯,有了亚当与夏娃般的裸男裸女和接受惩罚的人类。这就是说,所有的现代性,都意味着必须站在上帝的起点上思考人类和世界的命运。
不应该把追求自由、张扬个性、叛逆时代冠冕在他们头上,因为那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心情,是本该如此的常态,不需要刻意标签。对于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自然地生发比自由地追求更重要,尊重艺术就是尊重人的天性。因此,“艺术的生命是自由”和“艺术死于自由”的命题同样都是真理。他们是真理的孩子,唯一需要警惕的是:圣殿的祭司并不是顽固的守旧派,他随时准备接纳他们。一旦被接纳甚至被供奉,他们基本就结束了。所以拒绝庸俗就是拒绝接受进入圣殿的结果。伟大的艺术家到死都在追寻的过程里,他们不为圣殿而活,不为结果而生。他们激昂、有力、饱满、灵动、飞扬地走在路上,并因为自己从不废止的行走而让所有观赏的眼睛闪闪发亮。
当然他们也需要休息,路边的驿站,那间四面写着黑色大“拆”的茅草房,就是民间殿堂、草根雅舍——温馨而灿烂的归宿。永远的草根,才会有永远的生命力。那种“苦日子终于熬到头”的感觉其实就是坟墓。
现在可以提到“骨头”了,那就是热衷于拒绝、说“不”和自甘草根的理想精神,就是面对豪门盛宴而吃糠咽菜的精神。它在大家还看不懂的时候,悄然成了艺术的支撑,让我们在旷天野地里泛滥的寂寞背后,看到了时而枯枝蓬勃、时而野秀峥嵘的大树和大树的“群落”——森林。
森林再寂寞也是森林。
盆景再喧天也是盆景。
一句话,真正的艺术精神,就是为了理想和真理的牺牲。
一切为了牟取而不是为了牺牲的人,都不是艺术家。
帕慕克的贫乏与丹·布朗的富有
接触了几个作家,他们几乎都读过或正在读《我的名字叫红》。中国作家是全世界模仿能力最强的作家,我敢说过不了多久,我们中间就会有人写出类似于《红》的小说,它必然会包含以下几个要点:一、出场的主要人物全都用第一人称说话;二、死去的人阴魂不散以主人公的姿态参与人世的纠纷;三、让人物成为小说的视角,有多少人物就有多少视角;四、拉扯一些情节之外的书本故事以增加小说的历史和文化厚度。其实这四个要点由《红》提供给我们,早已经不新鲜了,在西方现代作品中,这都是用滥了的手段。写出了以上的话,我才意识到,我是那么不喜欢《红》这部小说,但它又是我越读越不喜欢却还是坚持读到最后的一部小说。
我没看过有关帕慕克的其他资料,但读了《红》就知道他是一个离生活很远的作家,属于读小说、写小说、书斋里创造生活的那一种人。所以在小说里,我只能看到虚构的事件,却感觉不到扎实的生活。作者好像在写一个他根本不熟悉的伊斯坦布尔,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可以随便更换的地理环境和人文背景,有点表面,有点模糊。而一部优秀的小说却不能这样,它应该清晰而透明地凸现世俗生活,让那些异国他乡的读者虽然不熟悉那里的生活,却可以身临其境,酸甜苦辣全能感觉,风土人情皆可触摸。再就是叙述的啰唆,那个谋杀案读者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但还要调动所有的人,全方位地啰唆下去。我想也许啰唆是有道理的,啰唆的目的是为了出人意料,结果什么也没有,多少有些蒙人。作者把叙述转换成了各个人物、动物、钱物的心理,你想我想他想它想,大家都在使劲想同一件事情,从所有的方位朝着一个地方去想,却蛮横地把读者的想象排斥在了小说之外。我们的阅读经验告诉我们,让读者把小说中所有人物的内心活动都看明白,这其实是败笔。可以说《红》里的骨干情节——那个谋杀案——是无趣而乏味的,爱情也显得太生硬、太意象、太平淡,人物是平面而单一的,不是立体而饱满的;走的是抽象和哲理的路子,却没有抽象出他们各具特色的符号价值,除了职业、地位、姓名的不同,各色人等并没有什么区别。《红》的叙述成熟而老道,但因为过于成熟就带来了无法容忍的平庸。表面上是以人物观人物,而不是以作者观人物,避免了作者的武断和干预,掩盖了作者的观点;实际上作者只是假性隐蔽,就像一个具有无量之变的神祇,化身了许多形象,但万变不离其宗,全是作者自己的心思、自己的语言,露出了“垂帘听政”的迹象。
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叙述技巧,作为一个阅读人,我要求我心目中的小说营造者应该这样:若是写故事,就应该把故事写地道,让人有兴趣奔着故事走,在你的情节魅力面前流连往返;若是写情绪和感觉,就应该把情绪和感觉磨砺到家,让人能从字里行间碰撞出痛楚、凄迷、忧伤或者爱怜、激奋来。但《红》给我的感觉是费劲写了故事又不吸引人,专注于情绪和感觉又无法迷惑人,有一点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