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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用老了的招数(2 / 2)

柳敏回京,填补了韦系太府少卿的位置。

与此同时,太府寺卿和户部尚书一齐在萧复礼面前放声大哭,要求辞职:“先帝时连年灾荒,又蒙兵祸,国家对狄之战虽胜,亦耗了许多钱粮,又要抚恤赏赐。虽然年景好,也没剩下多少钱粮了,再发下去,臣等就要无法支应百官俸禄了!求圣人体恤臣等。”

太府与户部本来立场也不是那么坚定的,却是被郑靖业一番话给吓到了。圣人态度不明,如果他们支持广袭爵,发钱的是他们的部门,到时候仓库里没货了,搞不好萧复礼要认为他们没本事——亲娘哎,很可能影响仕途哦!

那可就真是冤枉死了。

他们这一哭,被正直之士广为引用,却又招惹了土鳖们,称他们“无能”,不能干活就赶快滚蛋!太府与户部奋力反抗,居然成了正义斗士。每天朝堂都像菜市场,一群大叔大伯们在讨价还价,萧复礼看得只觉可乐。

“政治斗争充满了妥协与让步,袭爵事件旧事重提,新旧利益集团争斗不下。双方展开了拉锯战的同时,都在寻求媾合。最明显的信号,就是联姻。”

朝上吵得乱七八糟,女人们的聚会也多了起来。周王太妃作为学生家长,就经常性地与郑琰接触,时不时地问郑琰:“不降袭真的不行吗?”

郑琰也挺耐心地打着太极:“这得看国库。”

“总是皇家血脉,该有所不同吧?”

“国家掏空了,臣子们换个皇帝还能混下去,世袭的先朝血脉会如何不须我多言吧?前朝国宾倒是不降袭,书不称奏,言不称臣,奉其社稷宗庙,可圈在一片小封地上,半步也走不出来。”

周王太妃被吓到了,只好另寻他途。仔细想来,郑琰的女儿也十二了,该到说人家的时候了,她的嗣孙比池春华小三岁,也算是般配的年纪。娶了池春华,就算要降袭,郑琰也要为女儿外孙考虑。算是双赢。

打定了主意,周王太妃就更频繁地往来于王府与池府之间,又询问春华之信息。这一日,觉得差不多了,便主动问起池春华的归宿:“大郎已有新妇,大娘将栖身何处呢?”

郑琰也在犯愁:“却是为难。她性情活泼,我总不想拘束了她,让她后半生不快活。”

周王太妃一听,心道,正好!咱们家气氛活跃呀!进来就当家作主呀!张口道:“这样的人家可不好找,又要富贵,又得配得上大娘的俏模样,最好人口简单,却又不能被人欺了。”

郑琰点头:“是呢。”

“你看我——”

“娘子,李相公、楚太傅、赵太师登门。”

李神策组团来刷邻居是蓄谋已久,或曰权衡再三,就是想跟池脩之结个亲家,把池春华给娶来当孙媳妇。虽然自己也装得够呛,他却讨厌世家装X范儿,却又难得很欣赏看起来很装的池脩之;虽然与顾益纯有些瑜亮之意,但是对顾益纯的师弟和学生又都颇为欣赏。李神仙对于池家,属于想伸爪子又怕烫。

孙子虽然脾气温和了一点,但是他是相当看好的——孙子他爹他就看不好,所以李意很蠢——李汝成绩也好,什么都不坏,则再温和,心底也有不驯之意。配个过于标准的贤妻良母,生活简直如同一潭死水,就像他的家庭生活过得没滋没味儿。

把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颠来倒去地比了又比,再结合见过池春华时候的情况,考虑了一下孩子的爹娘,李神策认为:“此女可兴旺家门。”

李神策的妻子楚氏没有他这样的犹豫,也得出了一个同样的结论。作为一个遇到个前面大半辈子不着调的丈夫的女人,她是满欣赏郑琰的——女人也得能干呐!郑琰是难得的德言功容齐备,固然有不少人认为郑琰存在感过于强烈,但是她的风评却是不错的。由母而识女,池春华至少是个能理家的好姑娘。两家是邻居,楚氏也没少见池春华,觉得她小小年纪,人还是挺不错的。

看人看门庭,京兆池氏中兴,家中又多子。池脩之有黑历史,但女孩子更多的却是看母亲。郑琰的政治形象比池脩之光辉得不止一点两点,楚氏认为,池氏女可娶。再者,无论李神策怎么样作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楚氏心里还是觉得郑靖业于李神策是有恩的。是郑靖业举荐的李神策做宰相,否则李神策再自负才华,凭他那副脾气,也做不了宰相。李神策想以恩人的外孙女儿做孙媳妇,在楚氏看来也是应有之义,接受度甚高。

一听李神策有此意,楚氏就道:“如此何不早定?一家有女百家求,家有好女,多半未及笄就筹备婚事了,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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