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抉择(三)(3 / 6)
事人,亦何容易“。州辟主簿,月余辞官,曰:”州郡之职,徒劳人也。“;渤海高翼为山东豪右,赞其子高昂曰:”此儿不灭我族,当大吾门,不直为州豪也。“
总的说来,名家大姓多在不同程度上兼有地方豪族的特征,即在入居显宦的同时,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自身的土著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家大姓是地方豪族发展的一个较高层次。
魏晋之际是士族社会逐步发育成熟的一个历史时期,也是中古门第确立的一个关键阶段。就北方的情况而论,地方大族的发展状况并不均衡,在众多的”新出门户“中,河南大族的比例很高,以玄风相扇,以官冕相尚;而河北大族中,除范阳卢氏、清河崔氏等个别家族进入上层统治圈,成为名家大姓外,多数大族尚未发育成熟,时人每言”河北少人士“,”每以三品为中正“。
永嘉之乱以及五胡在中原的统治改变了中古社会的历史走向,也打断了北方大族固有的演进过程。在这场空前的社会变乱中,作为北方世家大族的两个不同类型,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的政治动向不尽相同。
永嘉之乱后,晋室迁祚,中原板荡,大量地方豪族聚集乡曲,结坞屯堡,以为自存之计。但是,出于各个豪族所固有的地方利益,他们之间很难结成统一有序的政治与军事联盟,坞主间”各以诈力相攻击“。祖逖北伐所面临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设法弥合北方坞主间的矛盾冲突,协调行动,共御石赵。以分散的宗族武装,很难长期抵御精悍的北方胡骑。因而在北方局势粗安的情况下,胡族政权的策略逐渐由杀戮转为招抚时,大量地方豪族纷纷放弃抵抗,接受胡族政权的羁縻,出任地方守令,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基层组织的主要维系者。当然,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也为一些豪族的上升提供了广阔的政治空间,勃海封氏、渤海高氏、以至于赵郡李氏等家族在魏晋时期寂无人物,均不是什么特别显赫的门第,但通过十六国时期的积累与发展,在北朝都进入了名家大族的行列。
与一般地方豪族不同,北方地区的名家大姓出于自身的门户渊源和文化背景,从八王之乱开始即被卷入西晋上层统治集团的争斗与倾轧之中。在这种历史惯性的作用下,大姓名士采取结坞守境者并不多见,他们往往与胡族统治集团的上层发生更为直接的联系。
石赵政权中,河东裴宪、渤海石璞、荥阳郑系、颖川荀绰、北地傅畅、中山刘群、清河崔悦、范阳卢谌等名士,均见擢用终至大官。
前燕以河东裴嶷、代郡鲁昌、北平阳耽为谋主、北海逢羡、广平游邃、北平西方虔、渤海封抽、西河宋奭、河东裴开为股肱、渤海封奕,平原宋该、安定皇甫岌、兰陵缪恺以文章才俊,任居枢要、会稽胡母翼、鲁郡孔篡以旧德清重,引为宾友。
名家大姓与胡族政权在政治上的结合保持了家族与门第的延续,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发展轨迹。面对杀戮、强制迁徙等潜在威胁,他们不能不对自身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恶劣的社会环境。在一段时期内,他们与土地、财产的结合并不十分紧密,却更为注重社会伦理的维系,维持严格的礼法家风和良好的社会声望;注重文化传统的保持,经学继世、父子相承。政治环境险恶时,多采取冲退避世的方式,待价而沽;时机成熟,则出仕以试祸福。
经过了发展的世家大族,例如北魏”四姓“是孝文帝根据汉魏以来汉族士人以婚宦品评门第的传统而建立的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外戚婚姻集团。崔、卢、郑、王得以成为”四姓“不仅仅由于他们显赫的”魏晋旧籍“,更是缘于他们与权臣李冲的特殊关系及其与帝室的联姻。太和改制后,一个以王室为轴心,以婚姻为纽带,包括汉人”四姓“和代人”勋臣八姓“在内的政治性婚姻集团逐步形成,新的门阀秩序得以确立,深刻影响了北魏后期政治,在政治上拥有着超然的地位。
世家大族的高度文化素养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力是其参与王朝政治的必要前提,但这种巨大的政治潜能不能自动地转化为现实政治权力,必须通过一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相对于一个以强大武力为后盾、以胡族身份入主中原的北魏政权就更是如此。基于上述原因,世家大族在北魏政权中的显达必须以获得皇权的承认以及对皇权过分紧密的依赖为代价,因而使自己在复杂的政治纷争与社会变乱中失去了必要的缓冲。
由”改降五等“和”分定姓族“所确立的王权体制和门阀秩序包含着许多内在矛盾:作为贵族的最上层,宗王的权力不仅没有受到限制,反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所加强;由国家以法令的形式确定门第的高低,这本身是一种确定贵族的手段,而在法令的实施过程中,又贯穿着汉魏以来士族的标准和传统。制度上的内在矛盾导致了北魏后期的政治危机,前一方面的问题促成了”六辅“佐政的破产,后一方面的问题则引发了北魏后期的文武之争。
孝文帝临终所顾命的”六辅“之中,除王肃、宋弁外,均为元魏宗室,表明太和之后,异姓王公的势力已被基本排除出中枢政局。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彭城王勰、高阳王雍、京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