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力挽天倾(叁四) (1)(7 / 11)
50文的价格,求百斗米的最远贩运距离X的计算式为:
150×100=70×100+6X+150×100×1/30+(70×100+6X)×2/10
X≈875里
而扬州到长安的陆路距离最近的也有2753里之遥。若水运,从长安至扬州2500余里的百斗粮食经营成本为:
C=70×100+(700×3.75+300×3.13+1520×3.13)+150×100×1/30=14321.6文
可见,无论水运、陆运,在长安与扬州间粮价差为80文时,不能实现两地间粮食远距离流通。
第七“题”,若两地间粮价差为150文时,能否实现陆路千里贩运?答案仍是否定的。元和元年(806年),江淮大旱,宣州斗米价200。假定它处丰收,斗米50文,为卖出千米200文的高价,其陆运车载的最远距离X为:
200×100=50×100+6X+200×100×1/30+(50×100+6X)×2/10
X≈1851里;若水运其距离可达5000里,这是指在沿流而下时。在逻辑上销售价为斗米200文时,粮食陆运距离可超过千里,可实际上并不能实现。事实正如李翱所述,当宣州米价斗及200时,商人“舟米以来者相望”,并无陆运车载米到来。因为水运费用远比陆运费用低廉,获利更多。
第八“题”,开成五年(840年),登州蓬莱县粟米1斗30文;莱州城外西南置市,粟米1斗50文;北海县米1斗60文;青州粟米1斗80文;禹城县粟米1斗45文。登、莱、青、齐4州虽近处海边,限于唐代海运十分困难,危险万分,又远离运河,因此,4州间的交通只能依赖陆路。四地间陆路里程分别是:蓬莱县至莱州城235里,莱州城至北海县205里,北海县至青州125里,青州城至属城县330里,蓬莱县至青州540里。
若当时从登州蓬莱县贩米100斗至235里外的莱州城出售,其陆运车载的经营成本:
C=30×100+235×6+50×100×1/30=4577文,即米斗46文。若获纯利十分之二,所贩每斗米的销售价至少需要达到54文。而莱州米价是每斗50文。虽获利稍少,两地间的粮食贩运还是可以实现的。其中,粮食购买成本约占总成本的66%,运费约占31%。
若当时从莱州城向200余里外的北海县贩粮100斗,其经营成本是:
C=50×100+205×6+60×100×1/30=6430文,即米斗64文。若获纯利十分之二,其异地销售价至少应在每斗76.8文以上。而北海县米价每斗为60文,故在如此低廉的价格水平上,两地问实现粮食贩运的可能性很小。其中,购买粮食成本在经营成本中比重约为78%,运费约为19%。
若当时从北海县贩粮至125里外的青州出售,米斗所需经营成本为:
C=60×100+125×6+80×100×1/30=7017文,即斗70文。以获利十分之二为准,青州米价至少应达每斗84文。青州实际米价为斗别80文。在获利稍少的情况下,两地间的粮食贩运可以实现。其中,购粮成本占经营本的86%,运费约占11%。
若当时从蓬莱县贩米至540里外的青州,百斗所需经营成本C=30×100+540×6+80×100×1/30=6507文,即斗65文。其中,购粮成本约占经营总成本的46%,运费约为50%。若获取十分之二的纯利,在青州至少要以斗别78文的价格销售。而青州米价实际是斗80文,故两地间的粮食贩运完全有利可图。在此价格水平上,粮食贩运距离还可扩展:80×100+6X+80×100×1/30+(30×100+6X+80×100×1/30)×2/10
X≈581里。
若当时从禹城县贩米至330里外的青州,百斗的经营成本C=45×100+330×6+80×100×1/30=6847文,即每斗68文。其中,购粮成本占经营成本的66%,运费约占29%。若取利十分之二,在青州至少要以每斗82文的价格出售。而青州实际粮价是每斗80文,获利虽少,两地间的粮食贩运可以进行。
这些计算结果是惊人的——至少足以震惊李曜这个“后人”。
有唐一代,粮食陆路长途贩运并未超越汉代“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的水平。就他掌握的资料计算,正常年景、正常粮价水平时,粮食陆路贩运的最远距离一般不超过600里。在这个范围之内,粮价差每增加10文,陆运里程随之延长100里左右。特殊情况下,如某地因灾荒粮价较高,它处仍然丰收,则陆路贩运距离可能超出800里。然而,若考虑其他成本因素以及斗米的实际重量远在6.25斤之上,陆路长途贩运距离还要缩短。其实他所有计算,还未把粮食陆路贩运中的其它各项费用计在经营成